-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96X0/2024-1055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城西办〔2024〕28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单位:
- 城西街道
关于做好城西街道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及《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4〕52号)文件精神,经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我街道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属地控掇保学责任,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原则,服务“两城两湖”、“强工兴市”大局,规范招生管理,确保平稳有序。
二、招生办法
(一)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网上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二)优化“长幼随学”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难题,在学校有空余学位,基于“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同一所公办学校入学。
(三)报名和录取时间。全市所有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2024年6月25日至27日(每天6:00至22: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入“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或“浙里办”手机APP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如未被民办学校等录取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报名录取。7月10日至11日上午、7月12日至13日、7月14日下午公办学校完成相关批次录取工作(随迁子女报名、录取见下面)。
(四)招生对象(市五中和城西小学)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城西街道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九龙学校学区、九龙小学开元校区与神童门校区学区),根据不同对象按以下批次先后顺序招收学生。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房户一致满一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在学区内且均满一年,即房产、户籍2023年8月31日前均已在学区内。
2.房户一致未满一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在学区内但未满一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3.有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但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4.优抚对象:
(1)人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3〕6号文件为依据)、曙光匠才子女(温人才领〔2024〕3号文件为依据)、市纳税和工业双二十强员工子女及烈士、现役军人等符合国家及浙江省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在市教育局统筹下安排入学。
(2)城西街道辖区范围内上年度亿元以上产值工业企业及市级重点服务业等企业中层及以上员工子女。以上对象,于2024年6月13日前填写好《规上工业及重点服务业企业中层以上职工子女入学申请表》,上交用人单位的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提供一年及以上工资流水单)、劳动合同、在缴12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发服办)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经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网上报名。
第二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为温岭内非城西小学、市五中学区户籍,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且为父母单独所有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口簿。)
2.城西街道辖区内规模上工业企业及限上商贸流通企业,中 层以上员工(截至招生报名日期须在该企业服务满一年,在缴12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子女,每家企业仅限1人。于2024年6月13日前填写好《规上工业及重点服务业企业中层以上职工子女入学申请表》,上交相应资料(与第一批优抚等对象第2条相同),经街道发服办负责核实其报名资格,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如学额不足,则按照上年度绩效评估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父母一方为城西街道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子女,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子女,以及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中层及以上或具有任职技术职称的职工子女。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携带单位在编证明(中层及以上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应学校提交资料。报市五中的请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8:00-11:00前往提交;报城西小学的请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30-4:30前往提交。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第三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的温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在学额允许范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录取:
1.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西街道内有住宅,且是该房产产权人。房产性质须为住宅,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
2.父母一方城西街道户籍的非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条件的家长,报市五中的请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30-4:30到市五中提交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城西小学的请于2024年6月24日下午1:30-4:30到城西小学提交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网上报名。
3.一孩正在城西街道所属公办学校就学的,其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凭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在2024年6月24日前到所在公立学校申请入学。
第四批次
1.城西街道区域小学就读的毕业生,2024年6月24日上午8:00-11:00,或下午1:30-4:30到市五中提交户口簿和就读小学的学生相关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网上报名。
2.经商办厂或务工: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一方在城西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并缴纳养老保险。以上对象,请携带相关资料于2024年6月27日前到相应学校进行提交,由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核实其报名资格,提出需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我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见《2024年温岭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请于2024年6月25日-27日(6:00-22:00)、7月16日(8:00-16:00)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城西街道内一所有招生学额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由学校在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若通过核验对象少于学校学额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额时,先招收申领积分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再招收申领积分但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按父母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最后依次招收缴纳基本养老对象、持有营业执照对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父母及适龄儿童本人均持有居住证的优先)、办理《居住登记》对象,同类对象人数超过招生学额的,按照具备条件年限排序,依次录取。
未被录取的对象可根据招生领导小组的通知,在7月19日下午、7月23日上午选择仍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重新报名,学校资格审核后予以录取,录取办法同上。
街道区域内补招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对象请关注“温岭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空余学位和报名时间,可以跨镇(街道)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重新报名。学校资格审核后予以录取,录取办法同上。
全市按积分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请及时关注温岭市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网址:http://new.wl.gov.cn/col/col1413345/index.html;微信公众号“温岭教育”)。
三、有关要求
1.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社保、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照片,所有材料由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市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涉及规上及限上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企业今明两年的招生优待政策。
2.市五中、城西小学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核定班额,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入学证明材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方便家长办事。确需现场审核确认的,以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按要求有序做好审核工作。
4.为加强2024年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街道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 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和分管教育的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发展服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等组成。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审核批准入学,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组长由街道纪工委书记担任,重点监督招生过程及确定落实招生结果。
5.城西街道办事处招生咨询电话:89960839(8:30-17:00);市五中招生咨询电话:89979015,89979006,城西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9938718、89938728。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街道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7日
抄 送:温岭市教育局
城西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办) 2024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