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7291284983/2024-1055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单位: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0926号建议的答复
林正玲等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建设的建议》(第2024J092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我市自2020年启动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推进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自启动无废城市建设以来,我市成立了温岭市生态委员会和“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高位推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定期开展专班例会,定期调度建设成效,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美丽温岭考核,全面压紧压实建设责任。先后发布了《温岭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温政办发〔2020〕23号)、《关于建立温岭市“无废城市”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温无废办〔2021〕2号)、《温岭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美丽温岭办〔2021〕3号)、《温岭市“无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温无废办〔2020〕1号)等多个文件,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再生资源方面,先后出台《温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温发改〔2019〕142号)和《温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从规划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绿色健康发展。政策优惠方面,2023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3〕20号),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废玻璃、废泡沫和废纺织等低价值物回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做大做强,明确补助和奖励标准。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及市场体系,健全考核评估等多项工作制度,持续深化工作专班职责,细分任务,挂图作战,主攻无废城市痛点难点。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方面,今年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启动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二、进一步规范收运体系,打造数智监管平台。目前,我市按照规划要求逐步落实分拣中心建设,目前全市6家分拣中心(分别为泽国4家、箬横、松门各1家)已投入使用,3家分拣中心正在建设中。同时,积极推动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回收网点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各镇(街道)回收网点建设313处。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科学谋划、城乡统筹、两网融合、分散收集、集中分拣、统一经营”的建设思路,科学布局回收体系,不断完善以分拣中心、回收站点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品种、全覆盖的回收网络,实现各类再生资源全品类回收。推进建设功能健全、设施完备、绿色安全的分拣中心,鼓励现有分拣中心进行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分拣中心绿色化水平。整合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回收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处置三大收运处网络体系,探索打造“三网融合”新模式。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开发再生资源全过程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智能分析技术等,建立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露天堆场。近年来,我市商务、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多部门联动,开展了一系列露天堆场整治行动,助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2023年,我市以无废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温岭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通知》,组织各镇(街道)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今年,我市利用卫星遥感手段捕获多个露天经营场所,通过督办的形式督促镇(街)开展现场核查和限期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卫星遥感,利用数字化手段严防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违规堆放,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高压式行业约谈,对整改不到位、整改表面化、问题反复化等回收企业进行约谈,倒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无废辨识度。近年来,我市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开展广泛宣传,不断扩大无废城市建设的影响力:发布“无废城市”宣传片和倡议书;开展“六·五”环境日、环保志愿者、净滩行动和绿色骑行等“无废城市”建设系列宣传活动;成立“拉风学院”温岭分院,形成三级讲师梯队,推广垃圾分类理念;在各级媒体刊发百余篇无废相关报道。同时,全面开展“无废细胞”示范创建,累计创成15大类216个“无废细胞”,将“无废理念”融入生产、生活各个环节,让“无废场景”遍地开花。下一步,我市将持续落实温岭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聚焦“无废城市”主题,做好针对性宣传报道,展示温岭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新举措、新亮点以及阶段性成效、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成为“无废城市”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践行者,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持续推进无废细胞建设,不断打造各种类型的无废典型,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提升的方式,推动“无废城市”理念有效传播。
衷心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你们继续关注和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科室: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科 联系人:王 薇
联系电话:86117845 邮 编:31750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