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MB1501835J/2024-1054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5
- 发布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4J1109号建议答复的函
林应傲、郭定喜、林应宝、朱恩华、曾显忠、陈清义、黄宝荣、林安春、林玉莲、包玲霞、郭招芳等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待遇的建议》(第2024J1109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7-2023年,我市城乡医保个人缴费从260元增长到615元,虽然缴费标准逐年提升,但是财政投入以及参保人员的门诊、住院待遇保障也在逐步提升,2017年,我市城乡医保人均基金支出为836元,2023年,人均基金支出达到1919元。这几年待遇保障的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取消门诊每日50元的报销限额;二是签约医生门诊报销上限提高300元/人/年,诊查费全额报销;三是慢性病门诊报销上限提高200元/人/年,允许在药店购买报销慢性病药品,允许医疗机构按照实际情况开具三个月的慢性病长处方,基层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5%;四是新增多个特殊病种,扩大特殊病门诊就诊医院范围,市内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从45%提高到70%,市外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从35%提高到60%;五是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从2018年的60%-65%提高到75%,其中困难群众起付线从2万元降低至1万元,报销比例从原先的65%-70%提高到85%;六是国家药品目录不断扩充,谈判药品、双通道药品等高值药品不断纳入医保目录;七是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不断增多,结算越来越便利;八是市内、市外住院报销比例逐步提升。
目前,我市城乡医保基金保障的重点仍是住院费用、特殊病门诊费用,其保障力度已接近职工医保保障水平,如职工医保本地三级、二级、一级级以下报销比例分别为80%、83%、86%,城乡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能达到70%、75%、80%,在帮助个人及家庭抵抗疾病因素风险、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另外,国家正在探索连续参保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各种措施和政策来鼓励人们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减少参保中断的情况,从而提升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同时确保更多的人能够持续享受医疗保障,我们也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向。
随着台州医保市级统筹和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的应用,县级医保部门所扮演的角色已从“政策的制定者兼执行者”转变到“政策的落实者”,政策的制定主要由上级医保部门负责。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会积极向上反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提高群众的待遇,减少群众的压力。
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综合业务科 联系人:尹阳川
联系电话:80610698 邮编:317500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