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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4J080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6-25 15:56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邵玲霞、陈海红、王海滨、 何雪法、 陈才智、 朱佳平、 蔡兴明、 陈君晓、陈永莉、 朱佳逸、苏兴贵、陈永德、 潘仁德、 孙素琴、 刘君燕等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医疗保险纳入村级卫生院及药店报销范围的建议》(第2024J0809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费增长太快

2017-2023年,我市城乡医保个人缴费从260元增长到615元,虽然缴费标准逐年提升,但是财政投入以及参保人员的待遇保障也在逐步提升。2017年,我市城乡医保人均基金支出为836元,2023年,人均基金支出达到1919元,说明群众得到的医疗费用保障远大于其所付出的保费。

二、关于报销范围太小

城乡医保基金运行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由于城乡医保基金收入与职工医保存在一定差距,无法实现像职工医保一样的保障待遇。但近几年,我市城乡医保门诊待遇有所提升,如取消门诊每日50元的报销限额;签约医生门诊报销上限提高300元/人/年,诊查费全额报销;慢性病门诊报销上限提高200元/人/年,允许在药店购买报销慢性病药品,允许医疗机构按照实际情况开具三个月的慢性病长处方等。

目前,我市城乡医保基金保障的重点仍是住院费用,其保障力度已接近职工医保保障水平,如职工医保本地三级、二级、一级级以下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0%、83%、86%,城乡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能达到70%、75%、80%。

代表们所反馈的“瑞人堂能报销、其他药店和诊所不能报销”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其他药店未接收到流转处方导致,但诊所只要是城乡医保定点机构,均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不存在不能报销的情况。

三、关于城乡医保缴费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本质是一项保险制度,体现了社会互助共济的功能,是帮助个人及家庭抵抗疾病因素风险、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基本制度保障。2024年,我市城乡医保个人缴费为615元/人/年,财政补助为1045元/人/年,而职工医保以自由职业者为例,个人缴费最低为4451.24元/人/年。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是城乡医保个人缴费的7.24倍,由于基金收入相对充足,职工医保可以实现设立个人账户、缴费满20年退休后不再缴费等规则,城乡医保仍无法实现。

目前,国家正在探索连续参保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各种措施和政策来鼓励人们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减少参保中断的情况,从而提升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同时确保更多的人能够持续享受医疗保障,我们也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向。

随着台州医保市级统筹和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的应用,县级医保部门所扮演的角色已从“政策的制定者兼执行者”转变到“政策的落实者”,政策的制定主要由上级医保部门负责。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会积极向上反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提高群众的待遇、减少群众的压力。

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综合业务科       联系人:尹阳川

联系电话:80610698         邮编:317500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