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医疗保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4J081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6-25 15:55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陈永德、陈海红、庄正财、 何雪法、 陈才智、 陈伯清、朱佳平、蔡兴明、 邵玲霞、 陈君晓、林国琴、康湘兰、张云富、 陈永莉、 朱佳逸、 奚新斌、 邱海燕、 苏兴贵、 江丞、姚亮、 潘仁德、 杨剑博、 孙素琴、 刘君燕等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利民保缴费纳入农医保医疗体系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建议》(第2024J0810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浙里惠民保•台州利民保”自2022年起已在我市实施两年有余,2023年被省政府列为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被列为省“七优享”重点任务。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所言,它满足了群众多元化医疗需求,是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环。

对于代表提出的“将利民保缴费纳入农医保体系”、“合并缴费”的建议,目前暂时无法实现。按照《浙江省医保条例》,我省要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台州利民保”作为商业补充保险,其费用征缴模式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存在区别,经与台州市级医保部门、税务部门确认,暂时无法将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补充保险的征缴统一。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汲取你们的建议,继续努力向台州市医保局反馈意见,争取促成“台州利民保”与基本医保征缴统一。另外,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我们将联合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着力深化政策宣传、衔接和服务,不断提升利民保的公信力和政府影响力,让群众真正认可、放心投保;联合市经信局,通过广泛、深入、精确的宣传,充分展现“台州利民保”的优势特色,让更多企业员工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及时对接市教育局,印发政策解读,聚焦重点人群,提高服务针对性;督促台州利民保承保公司,加强内部动员和部署,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加强保险业务员的医保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地推工作质量;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各企业沟通对接,成立宣讲团进行专场宣讲,鼓励党员干部及其家属积极投保;制作具有长期宣传价值的视频,比如典型报销案例,用于常态化宣传;充分利用公交、出租车广告,商场、广场、银行LED大屏等载体,以及电视、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开展矩阵式安全宣传;加大对赔付范围及程序宣传,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参保人获得利民保赔付信息等。

二是推进制度完善。“浙里惠民保·台州利民保”推行时间短,政策设计复杂,尚处于不断摸索完善中。关于这项保险的所有政策解释及宣传口径,我们都严格按照台州市政府及医保局、承保公司的统一部署执行。作为基层实施机构,2023年,我们建议承保公司不断扩大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确保投保群众得实惠,促进了相关政策的完善。相比2022年,2023年度台州利民保按照“长缴多得”的原则,参保人连续投保的,报销比例提升,增加了责任四保障。2024年,我们将继续向上级部门建议扩大“台州利民保”待遇享受人群,突出其“普惠”特性,以吸引更多群众投保,促进基金可持续发展。

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综合业务科       联系人:尹阳川

联系电话:80610698         邮编:317500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