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9183/2024-1053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大政〔2024〕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单位:
- 大溪镇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管理区、各村(居):
为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健康工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圆满完成参保群众健康体检任务。现就今年开展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体检对象、频次及任务数
1、健康体检对象: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除外) 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2. 健康体检频次:
(1)65周岁及以上所有老年人(一年一次);
(2)65周岁以下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一年一次);
(3)18--64周岁参保人员(两年一次)。
3.健康体检任务数:
见附件:2024年各村(居)健康体检任务数分解表
各村居体检安排顺序可参考附件内容,由于大溪镇城乡居民健康体检量大、任务重、体检横跨时间长,同时可能会出现如台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不确定因素,具体体检时间由大溪镇中心卫生院体检负责人在体检前一周联系各体检村居负责人,体检村居及时有效地做好参检对象的通知及动员工作。
二、体检项目
1.一般检查: 体温、呼吸、血压(双侧)*、脉搏,身高、体重、腰围;
2.五官检查: 视力、巩膜,口唇、齿列,鼻、咽、喉、听力粗测判断*;
3.内科常规检查: 心肺听诊,腹部肝、脾触诊;
4.外科常规检查: 皮肤、体表淋巴结、甲状腺、胸腹部、四肢关节、脊柱、运动功能粗测判断*;
5.辅助检查: 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
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 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 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血尿酸*) 、甲胎蛋白(AFP)、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胸片或 DR(正位)检查。
带…*"的项目为65岁及以上居民必检项目。
三、体检方式
本次健康体检由大溪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地点位于大溪镇冠屿山路2号,住院部一楼健康体检中心。参检对象凭身份证或者市民卡以及体检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夏季:上午:7:30—11:00;冬季:上午:8:00—11: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
为参保群众免费健康体检是我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工程,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各管理区、村(居)要进一步提高对参保群众健康体检工作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职责、专人负责,积极发挥村(居)干部、村文书、村老人会长、村公共卫生信息员和村卫生室的作用,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措施,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体检任务。大溪镇中心卫生院要制订体检方案,加强与镇、村干部的协调沟通,保证体检工作有序进行。
(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
健康体检是预防疾病的有效途径。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健康体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做法,让参保群众充分了解健康体检的好处,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参检积极性,增强人民群众健康保健意识。
(三)强化措施,责任到位
村(居)及体检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强化各项措施落实。村(居)应落实专人负责组织老人参检工作,解决老人在参加体检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体检单位要加强体检站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实施体检医生和主检医生责任追究制,认真体检,规范操作,杜绝差错,确保体检质量;在体检中要把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和群众平时就医相结合;同时加强对参合的重点人群HIV检测;有效运用体检结果,掌握本辖区城乡居民的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社区责任医生要针对性地开展随访、健康指导,进行健康干预。
附件:2024年各村(居)健康体检任务数分解表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大溪镇综合信息指挥室
2024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