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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峰街道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0 11:33 信息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合办公室、财务财政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

横峰街道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校、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4〕48号)以及温教〔2024〕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横峰街道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招生管理,确保平稳有序。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温岭市横峰小学一年级学额控制在6班264人内,横峰小学东洋校区(九中教学点)一年级学额控制在5班225人内。温岭市第九中学七年级学额控制在5班245人内。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 

全市所有学校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2024年6月25日-27日(每天6:00-22: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入“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在上方搜索栏中,搜索“学在台州”;在首页“常用服务”中找到“入学入园”项目,进入以后再选择“入学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入学服务平台首页。)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录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报名学校),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招生对象(横峰小学、横峰小学东洋校区九中教学点、市九中)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横峰街道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不同对象按以下批次顺序依次审核录取。

<一>横峰小学

第一批次

1.横峰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①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横峰街道区域内,且本人或父母房产(须为入学有效房产)在横峰街道区域内(简称“横峰街道区域内房户一致)。②适龄儿童本人户籍自出生登记起一直在横峰街道区域内未发生变更的,房产不做要求。

2.优抚对象: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3〕6号文件为依据)、曙光匠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4〕3号文件为依据)以及符合国家及浙江省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在市教育局统筹下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父母服务于横峰街道辖区的行政事业单位。于2024年6月 27日前填写好《2024年横峰街道新生入学申请表》,提供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单位在编证明、连续在缴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党政办、组织办负责核实报名资格,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4.适龄儿童父母为横峰街道辖区内在2023年度被新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评2023年度横峰工业10强企业,且企业必须在上一年度绩效评估为A、B类(符合以上条件,每企业限一名)。于2024年6月27日前填写好《2024年横峰街道新生入学申请表》,上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提供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连续在缴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核实报名资格,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第二批次

在学额允许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按以下顺序依次审核录取。如超出空余学额,由学校制定摇号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摇号录取。

1.适龄儿童为非横峰街道户籍,本人或父母在横峰街道范围内有房产,房产性质为住宅,且该房产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限父母孩子共同所有或单独所有。②限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以上房产面积均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且适龄儿童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长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2.适龄儿童父母服务于横峰街道2023年度规上工业企业、销售额8000万上限上批发企业、销售额亿元上零售企业(符合以上条件每企业限一名),于2024年6月27日前填写好《2024年横峰街道新生入学申请表》,上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提供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连续在缴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核实报名资格,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报名资格证明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提供。

3.横峰辖区内市属企业员工子女。于2024年6月 27日前填写好《2024年横峰街道新生入学申请表》,提供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单位在编证明、连续在缴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党政办负责核实报名资格,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报名资格证明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提供。

4. 适龄儿童符合我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条件,其父母积分排名为横峰街道顺延前3名者。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父母的积分证明。

第三批次

在学额允许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按以下顺序审核录取。如超出空余学额,由学校制定摇号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摇号录取。

1.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横峰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满三年,或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每年纳税在50万以上的个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子女。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连续满3年营业执照或满2年营业执照及纳税凭据、在缴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

2.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在横峰街道区域内务工满3年,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截至2024年6月27日)。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营业执照、在缴3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经商办企业者另需准备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务工者另需准备劳动合同或其它有效聘用证明和工资流水。

3.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横峰户籍或在横峰街道范围内有房产,房产性质须为住宅。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户籍关系证明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二>横峰小学东洋校区(九中教学点)

第一批次

1.满足横峰小学招生条件未能录取人员。

需上传的资料:对应条件的证明资料。

2.适龄儿童父母积分为横峰街道排名前80名。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父母的积分证明。

第二批次

在学额允许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按以下顺序审核录取。如超出空余学额,由学校制定摇号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摇号录取。

1.适龄儿童父母在横峰街道办理积分;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父母的积分证明。

2.适龄儿童父母在横峰街道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父母的社会养老保险单。

3.适龄儿童父母在横峰街道经商、办企业。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父母的营业执照。

第三批次

第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开展第三批次招生。在学额允许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按以下顺序审核录取。如超出空余学额,由学校制定摇号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摇号录取。

1.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浙江省居住证》。

2.办理《居住登记》对象。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居住登记凭证。

<三>温岭市第九中学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按以下顺序依次审核录取。

1.横峰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2.优抚对象: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3〕6号文件为依据)、曙光匠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4〕3号文件为依据)、符合国家及浙江省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在市教育局统筹下安排入学。

3. 适龄儿童父母服务于横峰街道辖区的行政事业单位, 于2024年6月 27日前填写好《2024年横峰街道新生入学申请表》,提供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单位在编证明、连续在缴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党政办、组织办负责核实报名资格,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4. 适龄儿童父母为横峰街道辖区内在2023年度被新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评2023年度横峰工业10强企业,且企业必须在上一年度绩效评估为A、B类(符合以上条件,每企业限一名)。于2024年6月27日前填写好《2024年横峰街道新生入学申请表》,上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提供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连续在缴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核实报名资格,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5. 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我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条件,其父母积分排名为横峰街道顺延前10名者。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的积分证明。

第二批次

在学额允许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按以下顺序审核录取。如超出空余学额,由学校制定摇号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摇号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为横峰街道区域小学毕业生。

2.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横峰街道户籍,本人或父母在横峰街道范围内有房产,房产性质为住宅,且该房产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限父母孩子共同所有或单独所有,②限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以上房产面积均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且适龄儿童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长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3.适龄儿童父母服务于横峰街道2023年度规上工业企业、销售额8000万上限上批发企业、销售额亿元上零售企业(符合以上条件每企业限一名),于2024年6月27日前填写好《2024年横峰街道新生入学申请表》,上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提供6个月及以上银行工资流水单、连续在缴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核实报名资格,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报名资格证明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提供。

4. 市属企业员工子女。于2024年6月27日前填写好《2024年横峰街道新生入学申请表》,上交用人单位的银行工资发放流水单、单位在编证明、在缴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党政办负责核实报名资格,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报名资格证明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提供。

第三批次

在学额允许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按以下顺序审核录取。如超出空余学额,由学校制定摇号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摇号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横峰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满1年以上的个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子女。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连续满1年营业执照、在缴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横峰街道区域内务工满1年,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截至2024年6月27日)。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营业执照、在缴36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单;经商办企业者另需准备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务工者另需准备劳动合同或其它有效聘用证明和工资流水。

3.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横峰户籍或在横峰街道范围内有房产,房产性质须为住宅。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需上传的资料: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户籍关系证明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

第四批次

第三批次招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开展第四批依据《2024年温岭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顺序依次招生。

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招生,符合我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见《2024年温岭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请于2024年6月25日-27日(每天6:00-22:00)登入“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在“浙里办”手机APP内搜索)选择街道内一所有招生学额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由招生领导小组会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若通过核验对象少于学校学额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额时,先招收申领积分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对象,再招收申领积分但未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对象,按父母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最后依次招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对象、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对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办理《居住登记》对象,同类对象人数超过招生学额的,按照具备条件年限排序,依次录取。

未被录取的对象可根据街道招生领导小组的通知,选择仍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重新报名,学校资格审核后予以录取,录取办法同上。

街道区域内补招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对象请关注“温岭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空余学位和报名时间,可以跨镇(街道)选择有空余学学位进行的学校进行重新报名。学校资格审核后予以录取,录取办法同上。

全市按积分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请及时关注温岭市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网址:

http://www.wl.gov.cn/col/col1413345/index.html;微信公众号“温岭教育”)。

三、有关要求

1.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社保、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照片,所有材料由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市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涉及规上及限上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企业今明两年的招生优待政策。

2.各校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核定班额,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3.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入学证明材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方便家长办事。确需现场审核确认的,以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按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4.横峰街道办事处招生咨询电话:86935533,市九中招生咨询电话:89935169、89935153,横峰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9954112;横峰小学(东洋校区九中教学点)招生咨询电话:89938516。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职责

为加强2024年横峰街道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和分管教育的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社管办主任、经发办主任、中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等组成。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审核批准入学,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工委书记担任,重点监督招生过程及确定落实招生结果。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街道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横峰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