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印发松门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松门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原则,服务“强工兴市”大局,规范招生管理,制定本通知。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4〕52号)
三、主要内容
(一)本次招生分为四个批次,不同批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应的公办小学、初中直接招收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4年6月27日前在学区内,且父母或本人房产2024年6月27日前在学区内(简称“房户一致”)。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16年10月12日前[2016年10月12日为《温岭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发〔2016〕53号)实施日期]在学区内且之后一直未发生变更的,房产不作要求,视作“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16年10月12日后在学区内且自出生登记起一直未发生变更的,祖辈房产2016年10月12日前在学区内,父母双方在温岭市范围内无房产,且父母一方、祖辈户籍(包括房产证上有名字的所有祖辈)2016年10月12日前在学区内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簿。
3、优抚对象:(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人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3〕6号文件为依据)、上年度市民营企业纳税20强及工业企业20强员工子女(以温政办发〔2018〕36号文件为依据)、曙光匠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4〕3号文件为依据)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在市教育局统筹下安排入学。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本镇就学的,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明确的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2)注册地在我镇的2023年度温岭市重点工业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重点建筑业企业、市重点服务业企业员工的适龄子女,每家限5名。辖区内2023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三年市确定的“双招双引”项目(已落地)员工的适龄子女,每家限2名。(以上企业员工任职须满3个月,即在2024年3月27日前开始任职。如果是非温岭户籍的,必须符合我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以上人员需填写《2024年松门镇公办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附件2),分别由镇发展服务办公室、农渔业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在6月21日前提供需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交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其入学(逾期不再安排)。
4、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入学,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市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批次:(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二批次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2024年6月27日前在学区内,但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简称“有户籍无房产”)。
网上报名时,勾选“有户籍无房产”,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原沙镬村居民需提供原始户籍凭证)。
第三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三批次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松门镇区域公办学校学区户籍,父母房产(须为入学有效房产)2024年6月27日前在学区内(简称“有房产无户籍”,若有多处房产的,本批次只能选定一所房产所在学校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本人在华富四期、华富五期有住宅的,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户口簿,由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在6月21日前提供需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交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本人在尚悦嘉园、曙光和院、悦湖湾、悦玺兰庭、玖著里有房产的(须为入学有效房产),可凭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户口簿,在6月21日前向镇村镇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在学区未明确之前,由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网上报名时,勾选“有房产无户籍”,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相应资格由审核部门统一提供)。
第四批次:(第三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本批次招生)
1、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在松门镇区域内与他人共同所有房产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松门镇区域内有房产的。房产性质须为住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占的房产面积须达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不限)。
网上报名时,勾选“祖辈/父母房产(孩子需温岭户籍)”,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
2、适龄儿童少年为松门镇区域小学毕业生,且是温岭市户籍的,至毕业前须在松门镇范围内的小学注册就读连续3年以上。
网上报名时,勾选“区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
3、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一方在松门镇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凭有效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工资单或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时,勾选“父母经商(孩子需温岭户籍)”或“父母务工(孩子需温岭户籍)”,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经商办企业者需准备营业执照或纳税凭据、务工者需准备劳动合同或其它有效聘用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
4、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父母积分排名为松门镇前5名者,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统筹安排到各公办中小学就读。
网上报名时,勾选“父母务工”,且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还需要提供父或母的《浙江省居住证》、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二)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全部批次报名时间统一为台州市教育局规定时间,6月25日至 27日,每天6:00-22:00。
(三)报名采取什么方式?
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或“浙里办”手机App选择本镇区域内一所有招生学额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录系统更改报名信息(含报名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报名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一方(具备入学条件一方)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浙江省居住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资料、营业执照等。
(五)资格审核的流程是?
6月29日-7月2日,各校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应的学校负责,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
(六)录取时间是什么时候?
第一、二批次录取:7月10日至11日上午,所有符合第一、二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直接录取。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11日下午(12:00-22:00)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
第三、四批次录取:7月12日至13日,所有公办学校完成第三、四批次录取工作。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空余学位数,优先录取有房产对象,以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对象子女按缴纳养老保险年限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14日上午(8:00-12:00)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七)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报名?
于7月16日(8:00-16:00)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松门镇内一所有招生学额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由镇会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若通过核验对象少于学校学额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额时,先招收申领积分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再招收申领积分但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按父母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最后依次招收缴纳基本养老对象、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对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办理《居住登记》对象,同类对象人数超过招生学额的,按照居住登记年限排序,依次录取。
四、关键词解释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是指流动人口家庭的子女,因为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工作、学习或生活需要,而被迫离开原来的居住地而搬到新的居住地。
五、适用对象或范围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松门镇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8日起执行。
七、解读机关
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陈欣昱
联系电话:0576-8905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