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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18 11:21: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横峰所
温岭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等六审合一批前公示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温岭市城市新区东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温岭职业学院一期工程(A区)建设项目选址许可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项目位置:温岭市大石一级公路北侧、振兴西路南侧、 万昌路西侧
公告时间: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8日,共10天。
公告地点:现场、公告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太平所及网站(http://www.wlgh.gov.cn)等。
联系地址:温岭市横峰自然资源所
联 系 人:冯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89962154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