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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6- 18 16: 53 信息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89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4〕4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认真落实《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4〕52号)的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报市教育局同意,现就我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泽国镇服务产业工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8条》,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遵循“房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原则,规范招生秩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区划分

2024年泽国镇区域内小学、初中学区划分不变,行政村规模调整前后,对应的学区不变(详见附件1)。

三、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在学区内且均满三年(房产、户籍2021831日前均已在学区内,简称“房户一致满三年”)。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学区内房户一致满三年”。本批次对象房产除产权证取得时间符合本批次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均可),共有产权人中不得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的其他人;

2)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单独或三人合计)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6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161012日前在学区内且之后一直未发生变更的,房产不作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161012日后在学区内且自出生登记起一直未发生变更的,祖辈房产20161012日前在学区内,父母双方在泽国范围内无房产,且父母一方、祖辈户籍(包括房产证上有名字的所有祖辈)20161012日前在学区内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簿。[20161012日为《温岭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发〔201653号)实施日期]。持有原集体户、原泽国组、原居民组户籍的按照户口本登记地址在相应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老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2016.10.12日前在学区内)或老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2016.10.12日后在学区内)”。

3.市引进人才(以台州市、温岭市相关人才政策为依据)、“十佳”和“优秀”新温岭人、烈士及因公牺牲子女、见义勇为受镇级以上表彰的对象,驻泽国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温市委办〔201813号文件为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在泽国镇消防队伍服务至少连续三年及以上)、曙光匠才子女(温人才领〔20243号文件为依据)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以泽国镇发展服务办公室资料为准)、市重点建筑业企业(以泽国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资料为准)、市重点工业企业(温制高办〔20244 )、市重点服务业企业(《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3 年度重点服务业企业和成长型服务业企业名单的通知》)的副总经理上市企业近三年的重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以招商协议或合同为准)、工信部“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的部门经理及以上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适龄子女,分别由镇平安法治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经泽国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安排其到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以上各类对象由各部门在625日前统一提供名单,如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户籍儿童报名数超过核定学额,则统筹安排)其中上市公司、上年度市民营企业纳税20强及工业企业20强(温市委发〔20243 文件为依据)工子女,额外给予每个企业初中和小学各2个名额,具体学校统筹安排(该部分名额须用于该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优抚资格由相关审核部门统一提供)。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各类政策优抚对象”

(二)第二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4627前在学区内,且父母房产2024627前在学区内,以上两个条件其中一个或两个未满三年的(简称“房户一致未满三年”)。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学区内房户一致不满三年”。本批次对象房产除产权证取得时间符合本批次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均可),共有产权人中不得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的其他人;

2)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单独或三人合计)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6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4627前在学区内且自出生登记起一直未发生变更,但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简称“有户籍无房产”)。持有原集体户、原泽国组、原居民组的按照户口本登记地址在相应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学区内有户籍无房产Ⅰ”。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4627日前在学区内,但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简称“有户籍无房产Ⅱ”)。持有原集体户、原泽国组、原居民组的按照户口本登记地址在相应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学区内有户籍无房产Ⅱ”。

(三)第三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三批次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学区内户籍,本人或父母房产2024627前在学区内(简称“有房产无户籍”,若有多处房产的,本批次只能选定一所房产所在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学区内有房产无户籍”。本批次对象房产除产权证取得时间符合本批次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均可),共有产权人中不得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的其他人;

2)适龄儿童少年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

3)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4)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单独或三人合计)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6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四)第四批次(泽国镇区域内学校第三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以下条件招收)

1.符合前三批次报名条件未被录取的。

需准备的资料:按照前三批次要求准备。

2.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对应学区内有房产的,或其父母在对应学区内有住宅但未与儿童(少年)同一户口簿的,房产性质须为住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6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不限)。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父母或祖父母(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祖辈/父母房产”。

3.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学区户籍,父母在泽国镇区域内有商业、办公用房,产权面积必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父母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4.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一方在泽国镇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满两年,有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并有半年以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截至2024831日),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或免税)凭据,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父母经商(孩子温岭户籍)”

5.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有温岭户籍,在泽国镇区域内务工满两年,有连续两年及以上与相关单位[该单位必须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或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和半年以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父或母务工所在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劳动合同或其它有效聘用证明和6个月工资流水或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父母务工(孩子温岭户籍)”。

6.适龄儿童少年为泽国镇区域小学毕业生,且是台州市其它镇(街道)户籍(非泽国镇)的,至毕业前须在泽国镇范围内的小学注册连续就读3年以上。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区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7.上市公司、上年度市民营企业纳税20强及工业企业20强员工(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且当前在保在岗)的适龄子女。以上对象由镇发展服务办公室严格把关并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627前统一提供名单,由相关办公室安排其到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报名资格由相关审核部门统一提供)。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8.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泽国镇区域内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以2023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且当前在保在岗)的适龄子女。

2)泽国镇区域内2000万元以上规上企业的中层及以上人员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以2023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泽国镇区域内的成长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中层及以上人员(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三个月,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泽国镇区域内受过镇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产业工人(以各办提供的表彰文件为准)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泽国镇区域内创业的,且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每年纳税在50万以上的个人或法定代表人(须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泽国镇2023年度限上商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中层及以上人员(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三个月,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上市公司、上年度市民营企业纳税20强及工业企业20强员工(须当前在岗)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从事镇、村公益事业服务满六个月,列入温岭市保障型蔬菜基地的负责人或单季种粮面积20亩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此类对象由各部门在627日前统一提供名单,由相关办公室严格把关并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安排其到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从事镇、村公益事业服务者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报名资格由相关审核部门统一提供),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9.适龄儿童少年非温岭户籍,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对应学区内有房产的,房产性质须为住宅,祖父母(外祖父母)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6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不限);或适龄儿童少年有台州户籍,其父母一方在泽国镇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满两年,有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并有半年以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祖父母(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经商办企业类准备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或免税)凭据,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五)泽国镇区域内的民办学校(温岭市春晖小学)的具体招生办法参照《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452)文件要求执行。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62527日,每天600-2200

五、报名方式

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或“浙里办”手机APP选择相应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以温岭市教育局官方发布为准。

六、资格审核

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并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七、分批录取 

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

第一、二批次录取:710所有学校完成第一、二批次录取工作。符合第一批次对象由学校直接录取。若第二批次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一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第二批次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一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学校先招收“房户一致未满三年”对象,后招收“有户籍无房产”,再招收“有户籍无房产”,空余学位取足为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泽国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泽国镇范围内学校统筹安排录取。各类对象均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若遇户籍迁入时间为同一天的,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711日下午(12:0022:00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或“浙里办”手机APP,重新选择符合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限报公办学校)。

第三批次录取:712日至13,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完成第三批次录取工作。若报名人数少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714日上午(8:00-12:00),本批次未录取的学生,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或“浙里办”手机APP,重新选择泽国镇第四批次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

第四批次录取:714日下午,完成泽国镇区域学校第四批次的录取工作。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三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三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学校先招收第四批次第1条至第2条对象,若第四批次第1条至第2条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三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第四批次第1至第2条对象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若第四批次第1至第2条对象全部录取后还有空余学位,则依同样方法分批次招收第3至第9条对象,按条件分批依次录取,空余学位取足为止。

八、其他相关规定

(一)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照片:所有对象都需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户一致满三年”、“房户一致不满三年”、“有房产无户籍”、第四批次有房产的四类对象还需要准备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第四批次经商务工类还需要准备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营业执照,经商办企业者另需准备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务工者另需准备劳动合同或其它有效聘用证明和6个月工资流水

(二)泽国镇范围内未落实住宅房产的拆迁户适龄子女,以拆迁协议和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复印件(或建设等部门提供的资料),视作在原房产所在地学区有房产,但不包括拆迁后已享受货币安置政策的对象。

(三)户籍迁入时间以公安户籍登记的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如因行政村规模调整,整村()户籍迁移的,可认定至调整前一次的户籍登记时间。《不动产权证》等同于《房产证》,如两证合一,能提供原房产证时间依据的,可以认定为房产取得时间。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合同)可以认定为入学依据[报名信息中“房产证号”栏填写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合同编号中的英文字母不必输入),“房产办证日期”栏填写合同签订日期]租房合同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四)泽国小学和泽国二小以及泽国二中和泽国三中的第三、第四批次房产类报名的,相应的房产按照坐落位置划分以泽楚路为界,泽楚路以北的房产对应报名学校为泽国小学和泽国三中,泽楚路以南的房产对应报名学校为泽国二小和泽国二中。

(五)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社保、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照片,由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镇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如在公示期间、学期初学校资料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入学证明材料,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方便家长办事。确需现场审核确认的,各校要提前告知家长准备补充材料,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按要求有序做好审核工作。

(七)已被台州市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线上录取的儿童少年,均不得参加泽国镇公办学校下一批次的报名;同一批次内,泽国镇公办学校只能选择某一所学校报名,不能兼报两所及以上。

(八)新生自愿放弃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资格,进入温岭市内其他学校(包括公、民办学校)就读后,则该生不再视作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学生。

(九)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8831日及以前出生),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镇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登记。

(十)各批次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应的学校负责,泽国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如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或经核实在其他学校注册过学籍的,相关学校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泽国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长:林仁辉

副组长:潘建华、吴妙荣、陈小康、沈晶瑛、陈敏达、李旭、江志华、陈清力、郭灵莉

  员:王敏、柳洒洒、彭启标、狄玲杰、许呈江、包昆森、陈微微、童晓晖、叶民、钟楚楚、王晓华、许新军、莫永力、冯云秋(泽国派出所)、杜军祥(牧屿警务区)、陈朝辉(税务)、仇曙林(市场监督)、蔡文麒(房管)、伍亨君(二中书记)、赵海祥(三中校长)、郭海峰(四中校长)、王玲飞(五中校长)、罗金日(泽小书记)、陈强(二小书记)、王建平(三小校长)、戴晨旭(四小校长)、叶妮娜(逢儒校长)

(二)明确职责分工。派出所要加强户籍登记管理和积分办理,防止户籍无正当理由的随意迁移,房管部门要协助做好房产产权的认证工作,镇人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入学报名资格审查,对顶风违纪、营私舞弊的违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其他相关办(所)要做好与招生相关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学校要严格按照温岭市教育局要求,做好各批次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以及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休学、跳级、留级程序,严格禁止借转学名义达到择校目的,坚决制止挂读行为。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4年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泽国镇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

2.2024年泽国镇公办小学、初中秋季招生计划

3.2024年泽国镇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2024年泽国镇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5.温岭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2024618           

泽政〔2024〕33号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