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询问通知书公告送达(吴沙舫、金文云)

发布日期:2024-06-14 16:23: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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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沙舫332*************13)

金文云(332*************46

你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一案。本机关执法队员于2024年613日到你方住址(温岭市太平街道印象花苑4幢一单元902室)送达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你方未在家,电话与你方联系,你方称自己在杭州,但不愿意提供明确送达地址。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都无法向你方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届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14日

 03调查询问通知书公告送达(吴沙舫、金文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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