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2569/2024-1050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建〔2024〕8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03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着力解决我市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6月中旬
二、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温岭市范围内在建工程
三、检查内容
1.各方责任主体行为:①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资质,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②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③施工、监理企业履行责任义务及人员在岗在位情况;④企业和项目部组织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2.工程质量:①主体结构实体质量;②质量通病防治情况;③墙体材料质量;④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情况;⑤工程按图施工情况等。
3.安全生产: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情况,有无贯彻落实《温岭市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温建〔2022〕95号)文件精神,有无严格落实扬尘防控六个100%;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支模架搭设情况、起重机械设备安拆验收、检测、使用登记及备案、注销情况以及深基坑、隧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现场施工情况;③安全教育和台帐资料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自查自纠和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等;④禁止变型拖拉机和电动三轮车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用电:企业是否对照《温岭市建设施工领域施工用电安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十不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自查。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面:①重点检查安全网是否符合防火等级;②高层建筑的脚手片是否选用钢网脚手片;③在建工地临时用房是否符合消防要求;④有无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建工〔2016〕116号)文件精神执行。
6.智慧工地建设:①房屋建筑项目有无按照《关于转发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2019〕44号)文件规定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②太平、城东、城西、城北、横峰五个街道以及城市新区、铁路新区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项目和全市范围内地下室开挖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项目及计划创温岭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上的项目有无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③申报省标化工地的市政项目有无安装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7.监理工作质量:①监理人员的资格、配备数量及到位情况;②监理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情况;③现场监理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④监理例会、监理月报等信息情况。
8.市场行为:①工程建设是否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现象;②施工现场有无安装使用实名制通道进行考勤(市政项目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工期6个月以上或申报标化(含创杯)工地的需使用实名制通道考勤);③有无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有无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9.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太平街道、城西街道(九龙大道以南、城西大道以东区域)、城东街道(锦屏大道以西、九龙大道以南区域)范围内重点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①有无申领环保标牌及已申领环保标牌是否按要求悬挂;②现场非道机械有无明显冒黑烟现象;③非道机械有无达到(GB36886-2018)中规定的非道柴油机械烟度排放的Ⅲ类限值。
10.有限空间作业:①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②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是否明确监护责任人职责; ④是否编制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⑤是否实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报备制度; ⑥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通过; ⑦是否保证安全投入,配备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等应急防护器材; ⑧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环境危害情况进行评估; ⑨作业检查过程中是否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在通风、监测不合格条件下作业; ⑩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将与其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空间、管道等进行可靠隔离; ⑪作业过程中是否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安排专人旁站看护; ⑫是否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定期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
11.电气焊作业:①核查作业人员持证情况;②安全培训教育情况;③作业监护情况;④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辨识情况;⑤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⑥电气焊作业工具管理情况。
四、其它事项
1.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即日起组织企业内部开展全面自查,完成所有在建工程的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要求参照建设部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用表。
2.工程项目相关的台帐资料均应放在工地现场。
3.检查中如发现思想不重视、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将对建设各方主体、项目部及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被查项目涉及有一票否决内容的一律视作不合格处理。
5.检查结束后,将对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并实行跟踪督查,直至隐患消除。
附件:1.温岭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用表(房建)
2.温岭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单位
评分表(房建)
3.温岭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施工
单位评分表(市政)
4.温岭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理单位
评分表
5.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评价表
6.有限空间作业检查表
7.电气焊作业检查表
8.施工用电安全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十不准”情况检查表
9.一票否决内容
10.市场行为检查表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
详见附件:温建[2024]82号(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