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887/2024-1048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城北办〔2024〕4号
- 成文日期:
- 2024-01-06
- 发布单位:
- 城北街道
关于调整城北街道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办公室、有关企事业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城北街道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俊杰、应丹华
副组长:范川丰、潘巨永、李日枭
成 员:金伟琪、杨海荣、林 杰、张红兵、江海华、陈勇江、余先增、季 铭、杨 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余先增
副主任:季 铭
成 员:杨 艇、丁 昊、丁 琴、陈 莹
附件:城北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城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城北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燃气安全监察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今年要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为切入点,以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为抓手,切实加强对燃气行业安全监管,逐步建立燃气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挂了机制,为我街道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成立燃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班子成员任组长、副组长,成员为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安监执法中队、消防巡查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各村(居)书记、主任。
(二)通过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增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三)规范燃气配送人员配送行为。
(四)查处超期钢瓶的使用,清理不合格钢瓶,消除安全隐患。
(五)对无证配送者进行重点打击并取缔。
三、整治重点
(一)查处煤气钢瓶在家存放和过夜。
(二)查处充装过期钢瓶(主要看瓶口的条形码,有条形码的基本都是合格的钢瓶)。
(三)查处无上岗作业证进行送气行为。
(四)配送人员统一管理,持证上岗,统一配送车辆为黄色。
四、整治步骤
(一)每月不定期对我街道辖区内的配送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二)在每半年进行一次联合整治。联合部门为安监所、工商所、派出所、执法中队。
(三)整改总结阶段
通过整治阶段和法制宣传教育后,对未能整改的问题,继续跟踪整改。对已整改的,但仍有可能重犯的配送人员,再次重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法律规定的给予处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完整的工作联络机构。
(二)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配送人员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度,特别是加强对配送行为的管理。
(三)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各司其职,对重点场所要严格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城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