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96X0/2024-1049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1
- 发布单位:
- 城西街道
关于印发《城西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线办(部门站所)、各村(社):
现将《城西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西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7日
城西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有效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省、台州市、温岭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为聚力“三条路径”、实施“四年”行动,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围绕“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源头治理、排险除患、科技攻坚、工程治理、管理提质,全力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和应急逃生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一年上一个台阶,到2024年底,通过一年攻坚整治,梳理明确部门“三管三必须”职责,街道建立应急消防管理站,检查对象分层分级分类纳管率达95%以上,已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动态清零,企业员工岗位应知应会知晓率提升至90%以上。到2025年底,通过一年夯基固本,重点行业部门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实现标准化建设,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准确率达90%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全民安全常识掌握率明显提升。到2026年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坚定,行业部门全链条管控重大风险隐患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基本形成“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社会共识;通过努力,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2.重点领域目标:道路交通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6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现100%精准宣教帮扶,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数“零增长”。消防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人员密集场所影响消防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动态清零,改造提升影响消防安全的高层住宅小区,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工矿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率达95%,培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和高水平社会化服务机构,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城市运行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5%以上,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率达100%,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特种设备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特种设备生产、(质量)安全员配置率达95%以上,在用特种设备赋码率达99.5%以上,应配备作业人员在用特种设备扫码作业率达95%以上,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二、工作体系
(一)落实“源头防”举措
1.强化项目源头管控。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落实重点区域产业“禁限控”目录。严把项目审批安全红线,2024年落实项目审批(核准)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严把项目设计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项目符合安全设计标准;技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技改过程同步落实安全防控举措。
2.落实分层分级分类纳管。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及时更新存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状况,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分层分级分类纳管。积极探索在5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自评,建立风险排查、管控标准化流程,并逐步推广。
3.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完善基层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深度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整体嵌入平安法治模块,到2024年底村(社区)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推进应急消防管理站标准化建设。
(二)落实“人防”举措
4.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2024年及时宣传贯彻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推动做到理念认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危化品、工矿、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100%建立,2026年规上企业100%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推进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5.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强化培训效果督导,严格“逢培必考”。2026年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民爆、特种设备、电力、能源等重点行业结合实际推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素养,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提升培训质效。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推动落实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2025年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2026年推广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合力建设高素质劳动者队伍。
6.提升群防群治能力。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益”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落实“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学、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单位要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宣传。发挥基层应急广播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应急信息播发和安全科普宣传。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工作。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作用,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
(三)落实“技防”举措
7.加大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领域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四)落实“工程防”举措
8.推进生命保障工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清障”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2025年底前实现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窗动态清零。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和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9.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深化电气焊“一件事”改革,确保电焊机及时“加芯赋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电气焊安全生产“法治+智治”的局面。深化“园中园”“厂中厂”“一件事”改革,在小微园区(厂中厂)和承租企业推广应用“基层多元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成果。推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一件事”改革,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检查,加强安全评价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落实“管理防”举措
10.规范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实施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和操作指南;建立隐患示例小视频库,通过可视化方式提升隐患辨识能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开展1次),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探索推进比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先后进行自查、检查,强化结果比对应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质量)。提高安全检查质效,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施联合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不低于40%;完善地方政府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
11.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新型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对达标企业在复产验收、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依据企业达标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探索开展企业安全管理结对互助,通过企业结对互助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互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2.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强化精准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安全生产重点关注问题和隐患清单,开展精准执法;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对一般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先公告”执法。强化执法刚性,对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中问题隐患对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后半篇”文章。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
13.规范事故调查和信息报送。加大事故挂牌督办力度;配合上级做好事故调查报告抽查复核;强化隐患、事故追责问责,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及时宣传贯彻《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试行)》,通过责任“前追”防范事故于未然;持续落实《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试行)》,通过责任“后追”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厉打击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提升事故信息报送时效性、规范性。
三、政策体系
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街道发展实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需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
(一)法规规章。制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年度宣贯计划,及时宣传贯彻《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试行)》和新修订的《浙江省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条例》《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制保障。
(二)标准规范。贯彻施行《浙江省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与运行规范》《浙江省应急管理数据规范》《浙江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精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技术规范》《建设工程影响范围既有市政设施保护技术标准》《关于推进城镇燃气从业人员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标准》及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着力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三)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导意见》《全省危化品企业自动化提升行动方案》《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细化工作举措,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四、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保障。街道安委会及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其他负责同志要跟踪推进情况。各村(社)、线办(部门站所)要在4月初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街道安委会各专委办牵头制定本领域实施方案,其他相关单位对照国家、省、台州市级要求制定本行业实施方案;要及时梳理制定“任务、举措、责任、时限”清单,街道安委会将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协调推进治本攻坚各项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村(社)、各线办(部门站所)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大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加大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资金保障。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
(三)强化机制保障。依托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平台,有效运行“4353”工作体系,督促各线办(部门站所)严把工作进度、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完善落实专委办、成员单位联络员季度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会商研判,集中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定期调度、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完善常态化检查督导机制,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建立完善联合督办、纪委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三年行动推进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及时督办、约谈、通报、曝光。强化考核巡查,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党工委、办事处综合考核,强化结果应用。
附件:城西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附件
城西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序号 | 主要 任务 | 落实举措 | 具体任务 | 完成 时限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 | 落实“源头防”举措 | (一)强化项目源头管控。 | 1.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落实重点区域产业“禁限控”目录。 | 常态化 | 经发办、城管办、应消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严把项目审批安全红线,2024年落实项目审批(核准)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 常态化 | 经发办、应消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严把项目设计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项目符合安全设计标准;技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技改过程同步落实安全防控举措。 | 常态化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落实分层分级分类纳管。 | 1.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及时更新存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状况,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分层分级分类纳管。 | 常态化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积极探索在5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自评,建立风险排查、管控标准化流程。 | 2024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三)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 1.完善基层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深度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整体嵌入平安法治模块;到2024年底村(社区)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 2024年底 | 平安办、应消站 | 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 ||
2.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推进基层应急消防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到2024年6月底村(社)应急消防管理工作组100%覆盖。 | 2024年底 | 应消站 | 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 |||
3.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推进应急消防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6月底实现达标。 | 2025年底 | 应消站 | 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 |||
二 | 落实“人防”举措 | (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 1.2024年及时宣传贯彻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推动做到理念认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 2024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危化品、工矿、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100%建立,2026年规上企业100%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 2026年底 | 应消站、城西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3.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 2026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落实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推进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 常态化 | 应消站 | ||||
5.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 | 常态化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五)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 1.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强化培训效果督导,严格“逢培必考”;2026年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 2026年底 | 应消站、经发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民爆、特种设备、电力、能源等重点行业结合实际推进。 | 2026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素养,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提升培训质效。 | 2024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推动落实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2025年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2026年推广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合力建设高素质劳动者队伍。 | 2026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二 | 落实“人防”举措 | (六)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 1.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益”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落实“开学第一课、开工第一学、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 | 常态化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宣传。 | 常态化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发挥基层应急广播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应急信息播发和安全科普宣传。 | 常态化 | 党建办、应消站 | ||||
4.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工作。 | 常态化 | 应消站、团委、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5.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作用,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 | 常态化 | 应消站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三 | 落实“技防”举措 | (七)加大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力度。 | 1.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危化品、工贸等行业领域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 | 2026年底 | 应消站、城管办、经发办、市交警中队城区二中队、市行政执法局城西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2.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 | 2025年底 | 经发办、应消站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3.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 2026年底 | 经发办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四 | 落实“工程防”举措 | (八)推进生命保障工程。 | 1.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清障”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2025年底前实现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窗动态清零。 | 2025年底 | 应消站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2.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 常态化 | 应消站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3.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和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 2026年底 | 城管办、应消站、市交警中队城区二中队、城西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 2025年底 | 城管办、应消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九)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 | 1.深化电气焊“一件事”改革,确保电焊机及时“加芯赋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电气焊安全生产“法治+智治”的局面。 | 2026年底 | 城管办、应消站、城西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深化“园中园”“厂中厂”“一件事”改革,在小微园区(厂中厂)和承租企业推广应用“基层多元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成果。 | 2026年底 | 应消站 | 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 |||
3.推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一件事”改革,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检查,加强安全评价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2024年底 | 应消站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五 | 落实“管理防”举措 | (十)规范隐患排查整治。 | 1.推动普及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和操作指南。 | 2024年6月底 | 应消站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2.建立隐患示例小视频库,通过可视化方式提升隐患辨识能力。 | 常态化 | 应消站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3.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开展1次),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探索推进比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先后进行自查、检查,强化结果比对应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质量)。 | 常态化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4.提升安全检查质效,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施联合检查,跨部门协同率不低于40%。 | 2024年底 | 应消站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5.完善地方政府、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 | 2026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十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1.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新型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规上企业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 2026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2.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对达标企业在复产验收、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方面落实激励政策,依据企业达标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 | 2025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探索开展企业安全管理结对互助,提升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 2026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五 | 落实“管理防”举措 | (十二)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 1.强化精准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安全生产重点关注问题和隐患清单,开展精准执法。 | 2026年底 | 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2.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对一般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先公告”执法。强化执法刚性,对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中问题隐患对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后半篇”文章。 | 2026年底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
3.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 | 2026年底 | 安委办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十三)规范事故调查和信息报送。 | 1.加大事故挂牌督办力度。 | 常态化 | 安委办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2.强化隐患、事故追责问责,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及时宣传贯彻《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试行)》,通过责任“前追”防范事故于未然。 | 2024年底 | 安委办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3.持续落实《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试行)》,通过责任“后追”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 常态化 | 安委办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
4.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厉打击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提升事故信息报送时效性、规范性。 | 常态化 | 安委办 |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
城西街道办事处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办) 2024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