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846A/2024-104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1
- 发布单位:
- 市经济开发区
关于对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J1704号建议的答复
杨剑博等代表:
你们在温岭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东部新城交通一体化建设规划的建议》(第2024J1704号)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公共交通建设
目前全市公交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主体是温岭市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相关建议与温岭交旅集团进行了沟通协调,据温岭交旅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公交频次的增减和开通夜间公交,都需要充分考虑实际客流量和运营成本,下一步他们将认真研究论证。目前温岭交旅集团投放的全市第一批共享电动自行车只限于主城区,温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积极争取共享电动自行车早日投放到园区。随着园区路网的不断完善,园区主要道路都安装了交通信号灯并接入了温岭市交警大队的系统平台,设置了与市政道路相匹配的绿波通行。因市政道路只能设置40-60公里/小时的绿波,温岭经济开发区日常车流量较少,大部分车辆行驶速度都超过了60公里/小时,所以对绿波的感受没温岭主城区明显。关于轻轨S2线,目前尚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台州市发出的预可研征求意见稿在温岭经济开发区计划安排2个站点。
二、关于完善道路网络
由于太龙快速路建设的影响,市民和企业员工往返温岭、东部两地出行受到一定影响,建议大家合理选择出行线路。目前双向两车道的29街是一条临时道路,针对29街路况不佳易发生拥堵的问题,管委会与滨海镇人民政府协商决定修复道路,由滨海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关于市内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答复为准。
三、关于做好项目远期规划目标与监管
温岭经济开发区自开发建设以来,一直秉持科学合理的规划园区市政道路,积极拓展对外交通道路,提升自身区位优势。最早一批建成投用的港湾大道、松航中路等市政道路已通车10余年未大修过,远高于一般情况下沥青道路的使用年限,园区大部分市政道路获“钱江杯”、“括苍杯”等工程质量奖。当然,管委会每年都会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市政道路的日常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