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先】​关于举办2024年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诗词讲解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16:28: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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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语办〔2024〕4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深入实施“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充分挖掘中华经典诗词中所蕴含的民族正气、爱国情怀、道德品质和艺术魅力,提升教师人文素养,夯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诗词讲解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市各中小学在职教师。比赛分为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中职教师)两个组别。每所学校最多推荐1名参赛教师。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为列入教育部中小学(含中职)统编语文教材中的一首经典诗词作品。

参赛教师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官方网站:https://jdsxj.eduyun.cn,及“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公众号有历届优秀作品可供参考)。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2024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统一使用手机或摄像机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5—8分钟,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须出镜。视频要求原版原音,声画同步,不得使用技术手段修饰。视频文件按“学校+组别+姓名+作品名称”命名。

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组别、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所在学校等信息,信息须正确、规范。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

(三)提交要求

每位参赛教师限报1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三、比赛办法

请各校将参赛视频、教师诗词讲解文稿(WORD格式)及报名表(见附件)于5月16日前上传至指定网盘(网址另见工作群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推荐作品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同时将优秀作品(小学教师组7件、中学教师组6件)上送至台州市教育局参加比赛。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老师13566663535、661535(教育网短号)。


附件: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诗词讲解比赛报名表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温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温语办〔2024〕4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温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诗词讲解比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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