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关于举办温岭市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及篆刻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31 16:28: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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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语办〔2024〕2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篆刻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篆刻艺术,培育儒雅少年,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温岭市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及篆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含非在编教师)。

汉字书写比赛设硬笔和毛笔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含中职学生)、教师组(限在编教师)及社会人员组(含在岗非在编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及其他社会人员),共8个组别。

篆刻比赛设手工篆刻、机器篆刻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及教师组,共6个组别。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汉字书写、篆刻内容要求为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爱国情怀以及反映积极向上时代精神的古今诗文、楹联、词语、名言警句,或中华优秀图书的内容节选等。当代内容以正式出版或主流媒体公开发表为准,内容主题须相对完整,改编、自创以及网络文本等不在征集之列。

硬笔类书法作品须使用规范汉字(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毛笔类书法作品鼓励使用规范汉字,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字体不限(篆书、草书须附释文),但须通篇统一,尤其不得繁简混用。

篆刻作品内容使用汉字,字体不限。

(二)形式要求

硬笔可使用铅笔(仅限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中性笔、钢笔、秀丽笔。硬笔类作品用纸规格不超过A3纸大小(29.7cm×42cm以内)。

毛笔类作品用纸规格为四尺三裁至六尺整张宣纸(46cm×69cm至95cm×180cm),一律为竖式,不得托裱。手卷、册页等形式不在参赛范围之内。

篆刻参赛作品材质提倡使用除传统石材以外的各种新型材料,机器篆刻鼓励使用木头、陶瓷、金属等材料。其中,手工篆刻类每人限报1件印屏(粘贴印蜕6—8方,需两个以上边款,作者自行粘贴、题签),印屏尺寸为138cm×34cm,竖式;机器篆刻类,作者根据设计稿以机器的方式制作篆刻作品的成品,并将钤印出的印蜕以印屏的形式呈现(粘贴印蜕6—8方,需两个以上边款,作者自行粘贴、题签),印屏尺寸为138cm×34cm,竖式。

(三)提交要求

汉字书写作品须上交原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好作品标签卡(见附件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在5月15日8:30-17:00上交至浙江开放大学温岭学院书法教室(学院路1号A幢底楼,联系人:金明铨老师,手机号码:13705865510)。

手工篆刻类作品要求递交印屏照片,另附作品释文。机器篆刻类作品要求递交印屏照片、已完成印章实物照片,另附作品释文。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1—5M,白色背景、无杂物,须有印面,要求能体现作品整体、局部等效果。篆刻作品照片在5月15日前通过钉钉发送给曹冕老师(手机号码:13656573928)。逾期不予受理。

各校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请在5月15日前通过钉钉发送给潘群敏老师(钉钉:13566663535)。

(四)其他要求

各类作品由参赛者独立创作完成。请各校正确、规范填写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填报作品名称时,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学生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教师组、社会人员组参赛者不填写指导教师。

三、名额分配

毛笔类、硬笔类比赛,每校上送各1件作品(以中心校为单位,班级数在36个及以上的学校可增加1个名额)。

师生篆刻比赛不限名额。

四、比赛办法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将继续上送参加台州市、浙江省、教育部比赛。


附件:1.温岭市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比赛作品标签卡

          2.温岭市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及篆刻比赛作品汇总表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温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温语办〔2024〕2号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温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温岭市中小学师生汉字书写及篆刻比赛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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