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6195/2024-1043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30
- 发布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温交办〔2024〕4号(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WL012-B0408-2024-0005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文件
温交办〔2024〕4号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
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执法数字化改革、执法能力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等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建设一流的法治队伍,打造一流的法治品牌,贡献一流的法治业绩,为交通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推进依法履职。围绕年度工作任务优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考评指标,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做好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实施各级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确保每年集中学法4次以上。
2.推进科学决策。推动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现交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100%覆盖,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3.健全法规体系。配合开展《台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省、市立法工作。
4.强化法制审查。落实交通运输合法性审查目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政策制度的公平竞争审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5.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严格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引》《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办案实务(试行)》等制度规范,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指引贯彻落实。
6.推进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推广“一键办”“掌上办”“自助办”“异地办”“联动办”“智能评”等应用,实现“智能评”应用率95%以上。配合基层站所“星空图”建设,实现“可视化”管理。继续推进非现场执法,全市非现场执法案件占比55%以上。推广“大数据+指挥中心+现场精准布控”数字执法模式,综合运用人工智能、物联感知、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执法问题线索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
7.推进暖心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说理式执法,温情执法,梳理轻微免罚事项清单(2024版),进一步落实轻微免罚告知制度。积极探索“三书”同达制度,逐步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
三、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8.开展“枫桥式”基层站所建设。组织开展“枫桥式”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打造规范高效、勤政廉洁、人民满意的“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积极总结提炼富有温岭交通运输执法特色的典型经验或案例。
9.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证件规范清理。严格落实《执法禁令》《执法人员风纪规范》《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每位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全面检视,确保执法队伍健康有序发展,打造交通执法铁军。
10.加强执法比武练兵。完成第一轮“五年轮训”,继续开展执法培训和骨干轮训,每个执法人员每年完成60课时以上学习,面向执法人员全员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培训。推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中学法,基层执法站所执法人员每周开展一次法律学习。组织开展执法疑难问题研讨,开展“以案释法”,积极汇编上报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台州市第五届交通运输执法比武活动,以说理式执法为重点,重点提升一线执法队员普法业务能力。
四、完善执法机制
11.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根据省、市要求,梳理乡镇(街道)交通运输领域赋权事项目录,扩容“监管一件事”目录,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专业执法与乡镇综合执法力量联动机制。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领域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标准。
12.持续开展执法监督。用好“一图、三指数”,开展执法绩效指数晾晒分析工作。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检查。强化案件评查,以随机抽取数字卷宗为载体,开展年度案卷评查评析活动。
13.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盯执法领域各类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执法隐患排查,聚焦执法矛盾和纠纷易发点、风险点,动态更新问题清单,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严重超限、租赁大客车非法营运、网约车非法营运等重点领域执法,净化市场环境,回应群众诉求。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配合落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认真组织宣贯《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强法治化服务保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努力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5.强化信用监管。持续完善信用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继续推进动态评价。
六、加强法治保障
16.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好行政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健全全市交通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创新“行业党建+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进行政调解在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作用。
17.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配备和培养工作,实现法律顾问100%全覆盖、公职律师100%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作用。
18.持续推进普法品牌建设。以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落实为契机,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深化“法润共富路”、“温小交学法”等交通普法品牌建设,局属单位开展各项子主题活动,组织“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交通专项普法活动。深化交通运输系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建设,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抄送: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