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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8 10:27: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滨海所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王女士、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6-89939277
联系地址:滨海自然资源所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8日
项目基本信息、附图
项目名称 | 金清大港(滨海段)水动力改善与水环境增容工程 |
建设单位 | 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滨海镇五联新村、决心村 |
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1840平方米(其中地块1用地面积1243平方米;地块2用地面积136平方米;地块3用地面积461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78.36平方米(其中地块1建筑面积39.18平方米,地块39.18平方米) |
容积率 | 地块1:0.315、地块3:0.85 |
建筑密度 | 地块1:3.15%、地块3:8.5% |
附定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