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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加装电梯也能提取公积金 全市首笔业务办结

发布日期:2024-05-21 17:17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真没想到,加装电梯还能提取公积金,办理还这么方便!”近日,加装电梯后的许女士顺利提取到了3.2万元公积金。这也成为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成功办理的首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家住五龙小区四楼的许女士深感爬楼梯出行不便。在老旧小区改造等优惠政策扶持下,她和同幢住户共同出资加装电梯,并在去年年底完成竣工验收。

近期,许女士得知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便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提出申请。“我们加装电梯共花费52万元,政府补贴了20万元,按照分摊方案,我家承担了3.2万元,现在又能以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相当于‘零成本’,太划算了!”许女士开心地说。

经温岭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幢连同许女士在内共有两户符合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收齐并检查确认住户们提供的材料无误后,两笔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成功办结。

为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家居消费体验,住房公积金优化提取服务,按照浙江省商务厅等13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自今年3月30日起,支持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申请时间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通过一年内,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凭证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