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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送 达(池海卫、郑美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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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海卫(33262319661203001X)、郑美红(33262319750513028X): 你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一案。本机关执法队员于2024年4月18日到你方住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中路251号印象花苑2幢602室)送达报告编号为台天锦房地产评(2024)字第0405号的估价项目名称为温岭市太平街道印象花苑2幢1单元602室室外钢结构阳光房工程造价评估的《估价报告书》、报告编号为BGFJKKX2400115的工程名称为中梁印象花苑2幢602室池海卫阳光房房屋评估的《评估报告》,你方未在家,无法送达;2024年4月22日,本机关采取邮寄的方式向你方(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肖中路118弄4号)送达报告编号为BGFJKKX2400115的工程名称为中梁印象花苑2幢602室池海卫阳光房房屋评估的《评估报告》,2024年4月24日邮件被退回;2024年4月23日,本机关采取邮寄的方式向你方(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肖中路118弄4号)送达报告编号为台天锦房地产评(2024)字第0405号的估价项目名称为温岭市太平街道印象花苑2幢1单元602室室外钢结构阳光房工程造价评估的《估价报告书》,2024年4月24日邮件被退回。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述两份文书。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报告编号为台天锦房地产评(2024)字第0405号的估价项目名称为温岭市太平街道印象花苑2幢1单元602室室外钢结构阳光房工程造价评估的《估价报告书》、报告编号为BGFJKKX2400115的工程名称为中梁印象花苑2幢602室池海卫阳光房房屋评估的《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届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13日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 1、报告编号为台天锦房地产评(2024)字第0405号的估价项目名称为温岭市太平街道印象花苑2幢1单元602室室外钢结构阳光房工程造价评估的《估价报告书》 2、报告编号为BGFJKKX2400115的工程名称为中梁印象花苑2幢602室池海卫阳光房房屋评估的《评估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