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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0 17:04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3]81号)《温岭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实施办法 (温农水〔202151) 文件精神,按照“补贴与粮油生产直接挂钩,种者有补、多种多补、不种不补”的原则,现将2024年度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补贴资金将通过一键直达系统直接发放到农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68/亩。

二、补贴作物和面积:2023年全市申报的大麦、小麦、油菜、蚕豆、马铃薯、早稻、大豆、玉米、晚稻、番薯面积共计339490.37亩。

三、资金额度:共计23085345.16元。

四、工作要求: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相关基础数据采集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要求每个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将补贴发放信息转达到各补贴对象,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稳定和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作用。

 


 附件:温岭市2024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清册.xls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459

 

 

 

 

 

抄送: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市会计核算中心。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5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