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02C/2024-103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发布单位:
- 温岭市审计局
关于对温岭市文化馆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温审公告〔2024〕7号
(2024年4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温岭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8日至6月15日,对温岭市文化馆(以下简称:市文化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文化馆为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市文化馆事业编制 19名。设馆长1名,副馆长2名。截止2022年末,在岗17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
2020年至2022年,市文化馆当年收入分别为702.16万元、727.57万元、770.10万元,分别为完成收入预算的97.56%、99.42%、98.46%。当年支出分别为701.71万元、727.57万元、770.10万元,分别为完成支出预算的97.50%、99.42%、98.46%。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建立、执行存在的问题。四次出差审批单未有领导审批签字;无书面审批单购买超500元/套演出费;未及时修订内控制度。
(二)资产及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管理存在的问题。2.19万元资产未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未及时清理挂账3年以上往来款共计46.5万元。
(三)支出情况存在的问题。未取得工作室年度考核结果的情况下,无依据支付领衔人工作补贴7200元;体检费挤占项目经费;列支局下派人员体检费;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排练费支付未附每次排练人员的出勤签到记录;多支出公务出差费292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的管理使用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文化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如完善内控制度、及时补登固定资产、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结算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文化馆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