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云夫、毛明花等7户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4)399号

发布日期:2024-04-28 16:45: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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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51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潘云夫、毛明花松门镇南塘一村斗门头110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2974JC00205F0001000146.8平方米/204.76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64.6平方米
2陈兴方、蔡彩莲松门镇石板殿村金港28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2053JC00466F0001000148.74平方米/258.06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101.32平方米
3胡银方松门镇苍山村一区183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2033JC05936F0001000146.8平方米/86.47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4林招冬、朱建菊松门镇红光村上王叶261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2032JC00153F0001000151.8平方米/271.8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63.48平方米
5甘玉根、郭君芬松门镇白岩村227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2055JC00198F0001000146.89平方米/243.17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34.83平方米
6毛恩兴松门镇南塘一村滩晒场4幢5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5200JC00081F0001000143.34平方米/185.47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24.08平方米
7应夏方、陈连云松门镇北沙村98号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2970JC00396F0001000151.24平方米/95.0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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