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176M/2024-1036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发布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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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一轮“曙光匠才”评价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4月24日上午,新一轮“曙光匠才”评价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钊出席发布会并通报新一轮“曙光匠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要求,全力打造技能型社会建设先行市,温岭进一步迭代“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实施办法。
一.背景情况
2022年4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办法,按照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原则,以社会化、市场化评价方式评选工匠人才,精准填补了现有人才政策无法覆盖的空白领域,得到了省人社厅厅长吴伟斌批示肯定。
“曙光匠才”政策出台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技能人才的好评,同时也收到了很多企业代表、技能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和协调会议,酝酿完善了新一轮“曙光匠才”政策。
今年以来,浙江省委召开“新春第一会”,对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即高素质干部队伍、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进行系统部署。4月8日,我市召开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市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部署推进会。朱建军书记强调要以“大人才观”拓宽人才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岭”字建设大军,为“两城两湖”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这既是我市推进“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工作的机遇,也对新一轮“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我们在“曙光匠才”评价范围、政策支持力度、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再完善。
二.评价对象
新一轮曙光匠才评选对象是在温岭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工作,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的工匠型人才。与上一轮相比,评价范围更广,取消了每年入选总数不超过200人的限制,增加了上一年度我市纳税二十强企业、工业二十强企业申报的市外子公司或异地研发机构中的科研人员,其牵头取得的科技成果应用于温岭产业化的,可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评价时间和评价方式
此次评价工作4月底启动,预计于5月底完成评选。评价采用企业推荐、积分评审等方式开展,结合申报者的综合能力、岗位贡献、企业认可、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Ⅰ类、Ⅱ类、Ⅲ类三个层次。
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曙光匠才”评选分别由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农水局牵头组织实施。各领域Ⅰ类人才不超过评价入选总人数的10%、Ⅱ类人才不超过评价入选总人数20%。
在评价过程中,要求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违反既定评价程序和相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的“曙光匠才”的资格及待遇,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温岭市本级财政资金保障的相关奖补政策,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政策待遇
获评的“曙光匠才”可享受房票补助、生活津贴、医疗待遇、人才公寓入住、子女入学、健康体检、金融扶持、人才服务等八方面的政策待遇。和上一轮相比,增加了金融扶持、人才服务两方面扶持待遇。其中Ⅰ类、Ⅱ类、Ⅲ类人才分别享受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房票补助;Ⅰ类人才按年薪2%—6%比例享受生活津贴,Ⅱ类、Ⅲ类人才按Ⅰ类人才的90%、80%补贴;子女入学参照温岭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执行;Ⅰ类、Ⅱ类人才,在本市无住房的,可申请入住市人才公寓;还可享受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补助、信用担保贷款贴息、周期内一次健康体检、申领“台州人才码”等政策。
五.记者提问环节
问题一:曙光匠才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推动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推动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方面,请问人社部门还有哪些举措?
答:市人社局党委委员毛富珍: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围绕省委全面加强“三支队伍”部署,我局谋划抓实技能型社会建设,锚定先行先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将实施三大行动,加快建设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力争到2024年底,全市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超过3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超过30%。
一是打造优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生态圈。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零工市场为基础,在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站点建设中导入职业技能培训功能。2027年全面建成“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每年为有培训需求的重点群体每人提供就业创业培训1次以上。持续优化数字高技能人才发展生态,每年新增数字高技能人才800人以上,到2027年实现总量翻番。
二是“曙光匠才”引领技能人才队伍提升。发挥“曙光匠才”引领作用,聚焦温岭主导产业,建立健全工匠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到2027年,建成一支人数多、能力强、稳定性高的曙光工匠队伍,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本匹配。
三是深入推进技术工人奔富浙里“岭”跑。构建“技术工人培养+技能等级认定+技能薪酬挂钩”机制,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实施“股权激励”改革,引导企业落实技术工人发展通道指引和薪酬分配指引,形成“技能增、职级升、薪酬涨”的良性“扩中”循环。
问题二:“曙光匠才”奖励政策里,大家比较关心房票补助,请问如何申请房票补助?
答: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伯明: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曙光匠才”是我市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致力于培育企业工匠队伍,鼓励高技能水平的工匠型人才的评价政策。我重点介绍下,“曙光匠才”可享受的房票补助方面的政策待遇。
根据《温岭市“曙光匠才”房票补助发放和兑现实施细则》,对已获评的“曙光匠才”且满足在温岭全市范围内名下无住房且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按照Ⅰ类、Ⅱ类、Ⅲ类分别享受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房票补助。“曙光匠才”评价公示发文后,申请人需在一年内申领并使用《温岭市“曙光匠才”购房房票凭证》,可自行选择购置温岭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房票金额可等价抵值购房款。但要注意的是,人才房票补贴购置的房产,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其他有关曙光匠才房票事宜,可向温岭市住建局房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86143807。谢谢大家!
问题三:请您谈一下“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对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有什么影响?
答:市农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相荣: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一是释放识才爱才敬才惜才信号,打造“新农人”培育风向标。“曙光匠才”评价作为传统人才评价体系之外的补充,坚持不拘一格“育”人才,评价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把汗水洒在泥土里,将论文写在大地上的标准,对长期扎根农村,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领军人才建立绿色评审通道,对被认定“曙光匠才”的人才给予子女教育、购房、医疗等方面给予优惠,增强“新农人”的社会认可度,激发创业干事的活力。二是释放农业农村大有可为信号,深挖“新农人”招引源动能。社会上仍存在农业行业不够“高大上”的偏见,对大学生“跳出农门又回归农门”行为不理解,大学生普遍想要留在城市,不愿意再回农村。但是本次评价管理实施办法单列了农业人才跑道,让社会大众看到广阔农村大有可为,必有作为,可以促使人才回归、资源回乡、项目回流,让希望的田野可以并发更多奋进的力量,破解“新农人”引育的“痛点”“堵点”“难点”。三是释放农业人才集聚乘数效应,建优“新农人”队伍发展新势能。“曙光匠才”是现代“新农人”队伍中战略性、先锋性的力量,在“曙光匠才”评定过程中,可以激发人才的内生动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劳动者队伍,发挥其在“新农人”培育过程中的引擎作用,有利于我们更好的挖掘培养、发展、壮大一批乡村振兴人才,逐步打造“浙农英才+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农创客+‘新农人’”乡村振兴人才矩阵,为农村发展注入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