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统计局 中共温岭市委党校 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关于印发《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6 17:17: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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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各科(室、队、中心)、市委党校相关科室、温岭调查队相关科室:

      现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统计局                中共温岭市委党校

 

            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


               2024年3月12日



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实施方案

 

统计工作是党和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的基础,是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要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温岭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依据《中共温岭市委办 市府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温市委办〔2020〕89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与中共温岭市委党校就落实《任务分解》,从制度上将《统计法》及统计基础知识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将《统计法》及统计基础知识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能够有效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制度,突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法用法,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执行统计法和维护统计独立真实调查的领导责任。《统计法》进党校作为一项常态制度,必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必将推动领导干部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必将对提升温岭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预防“数字腐败”提高数据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必将在温岭市各级党政领导中构建起温岭市党委政府领导统计工作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为落实党政同责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方式

(一)开展常态化的专题年度培训。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依托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对全市领导干部开展每年至少一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培训,使统计法进党校形成常态化。

(二)增强培训方式多样化。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及时编制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法治宣传短视频等培训资料供市委党校各类型干部教育培训使用。

(三)建立联系制度。中共温岭市委党校、温岭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就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建立联系制度,双方及时联系对接,保证每年培训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计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内容务必聚焦在完善统计体制和加强统计监督政治责任上,聚力在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任务上,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扎实实夯实好统计法治基础。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分工,合理安排课程和授课内容,市委党校负责相关课程安排,市统计局、温岭调查队负责统计法进党校培训师资、教材安排,形成步调一致、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宣传培训。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加大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想根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统计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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