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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4 14:49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96号)文件精神,切实防范农药安全风险,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街道要高度重视农药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督,强化农药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着力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织密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农药行业安全稳定。

二、突出经营环节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农药经营主体的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农药购销台账记录是否齐全,经营的农药产品标签等是否规范,非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是否专柜销售,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制度是否落实,经营非卫生用农药的经营场所内是否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等,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敦促经营主体切实防范安全风险,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农药。继续巩固22种定点经营限制性农药全域退市成果,重点检查有无违规经营高毒高风险限制使用农药行为,按要求落实好磷化铝、氯化苦2种高毒农药限用措施。

聚焦使用环节各镇(街道)要狠抓农药使用主体安全素质提升,强化农药使用安全宣传培训,指导农户按照农药标签科学合理用药。重点加强豇豆、芹菜、韭菜等鲜食农产品生产基地用药以及无人机施药技术指导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确保施药人员人身安全、作物生长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因农药施用不当引发作物药害,坚决杜绝生产性中毒事故发生

街道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健全农药监督管理体系,落实专人管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农药管理职责落地落细落实。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报《农药安全风险防范情况统计表》,11月25日前报农牧业管理科

联系人:农牧业管理科:林怡        电话:86011006。

        农业行政执法队 陈贇     电话: 86221599

植保耕肥能源总站:冯永斌  电话: 86137808

附件农药安全风险防范情况统计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

农药安全风险防范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镇、街道

检查生产企业(家次)

检查经营单位(家次)

调研指导农业生产主体(家次)

指导培训人数(人次)

发放宣传材料(册)

发现农药使用隐患风险(个)

隐患风险情况

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




























……









合计









注:“隐患风险情况”包括:超范围、超剂量、超频次用药等隐患风险情形,涉及的种植产品品种等。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4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