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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猪粪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0 14:49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滨海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温岭市“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温农水〔2023〕201号)要求,由浙江岭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猪粪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经项目建设单位申请、镇人民政府初验,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财政局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听汇报、勘现场、查资料、提问题”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审,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单位自项目立项以来,能按照项目建设计划认真实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建设内容,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经研究决定,给予补助资金40.9万元,温农水〔2023〕380号文件已预拨24.6万元,现予以拨付剩余财政补助资金16.3万元(资金拨付明细见附表),资金在“耕肥植保(浙财农〔2022〕72号)”中列支,直接拨付至农业主体。

附件:温岭市“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温岭市“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表

序号

镇/街道

项目名称

下达计划数(万元)

实际完成数(万元)

已预拨付(万元)

本次拨付(万元)

资金来源

备注

投资额

补助资金

投资额

补助资金

1

滨海镇

猪粪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

82.0

41.0

81.8

40.9

24.6万元

温农水〔2023〕380号

16.3万元

浙财农〔2022〕72号  40.9万元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