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9000/2024-103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政办发〔2024〕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发布单位:
- 市府办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温岭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依法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近期,市消防救援大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温岭市西豪庭住宅小区和温岭市城北街道万昌村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温岭市滨海镇新二塘庙村山金线沿线九小场所、温岭市箬横镇坭城村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温岭市西豪庭住宅小区等1家单位和温岭市城北街道万昌村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等3处区域实行挂牌督办,同时提出以下整改要求,请有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
二、落实措施,有效整改。有关镇(街道)和主管行业部门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措施,限期进行彻底整改。同时,要督促隐患单位和区域强化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各单位整改完毕后,市政府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三、完善制度,长效管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的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消防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做到“即查即报即改”。对已经整改合格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要强化跟踪管理,杜绝隐患反弹。对限期拒不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要严格依法处置,绝不容许带“隐患运行”。
附件:2024年度温岭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名单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温岭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 址 | 负责人 (联系电话) | 存在的主要隐患 | 拟整改期限 | 拟督办单位 |
1 | 温岭市西豪庭住宅小区 | 温岭市城西街道康庭路 | 陈建臻 139686407998 | 1.1#楼登高操作场地被车位占用; 2.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4.喷淋泵不能联动控制; 5.防排烟系统消防用电不能自动切换; 6.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 2024年9月30日 | 城西街道 |
2 | 温岭市城北街道万昌村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 | 温岭市城北街道万昌村 | 林云辉 13906564220 | 1.厨房使用明火未与其他功能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2.居住房屋出租人未按每一承租户配置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消防设施; 3.部分房间设置防盗窗,不利于逃生疏散; 4.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套管保护。 | 2024年9月30日 | 城北街道 |
3 | 温岭市滨海镇新二塘庙村山金线沿线九小场所 | 温岭市滨海镇新二塘庙村山金线沿线 | 陈龙啸 18658661976 | 1.部分九小场所实墙未分隔; 2.部分场所灭火器等救援设施老旧失效; 3.部分存在电线未套管情况; 4.烟雾报警器失效或应急感应灯无法正常使用。 | 2024年9月30日 | 滨海镇 |
4 | 温岭市箬横镇坭城村九小场所集中区域 | 温岭市箬横镇坭城村 | 江根玲 13958649143 | 1.个别九小场所存在楼上住人楼下经营未进行防火分隔; 2.部分独立式烟雾报警器无反馈信号; 3.部分九小场所电线私拉乱接且未套套管、总开关裸露在外未设漏电保护装置; 4.部分九小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员工未经消防培训上岗。 | 2024年9月30日 | 箬横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