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04 15:29: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2019-2021年)》(台人社发〔2020〕30号)文件精神,经申报和初审,拟对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3日
联系单位:温岭市就业服务处(地址:温岭市前溪路111号)
反映或举报电话:0576-86223713
附件:职业培训补贴第(2)批公示和婴康孺保育师.爱玛斯.建诚培训校.xlsx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