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宗才等6户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4)170号

发布日期:2024-03-04 16:35:2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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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32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赵宗才、赵高德、陈金花温峤镇青屿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7035JC01806F0001000144.31平方米/161.95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面积2.97平方米
2赵宗才、赵高德、陈金花温峤镇青屿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07035JC01807F0001000144.84平方米/159.66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另有不确权面积5.05平方米
3金友法、林桂福坞根镇茅陶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10004JC00106F00010001100平方米/35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不确权面积5.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不确权面积0.6平方米
4徐小希、陈照妹坞根镇白璧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10018JC00952F0001000149.2平方米/27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不确权面积46.3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6平方米,另有土地使用权不确权面积9.16平方米
5程伯初、李彩菊坞根镇街头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10001JC00076F0001000188.16平方米/154.23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6张福定、王加琼坞根镇街头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331081110001JC00237F0001000149.2平方米/214.91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不确权面积100.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不确权面积3.83平方米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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