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863R/2024-1025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单位:
- 市人民政府
温岭市人民政府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09:03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土地证存根(编号171373号)房屋的被补偿人:
因温岭至玉环铁路温岭段工程建设,位于温岭市大溪镇上山村土地证存根(编号171373号)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目前该房屋暂时无法确定产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3月1日对该处房屋作出行政补偿决定。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向被补偿人公告送达《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补偿决定书》(温政征补〔2024〕6号)。被补偿人可自本公告发布后到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仁,联系电话:17858669069)领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补偿决定书》(温政征补〔2024〕6号)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