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浙江绿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辆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年3月29日)

发布日期:2024-03-29 15:43: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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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浙江绿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辆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4329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绿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辆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机新路东侧、新许路北侧

浙江绿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申报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相关要求,企业优化整体布局,新增下料、焊接、抛丸等工艺,全厂规划建筑14幢,总建筑面积约37m2。引进总装流水线、圆形扒胎机、两轮三轮安检线、全自动重型智能悬挂线、数字化集成系统等设备、智能化仓储设施,引进智能化制造过程、智能在线检测和自动化物流系统、生产协同平台(MES)信息系统,建设智能工厂的基础上新增车架生产线及下料、焊接、抛丸等工艺,整体对年产300万辆新能源电动车智能制造项目进行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阶段:

1)废气:激光打标和激光切割废气,加强车间通风;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抛丸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收集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于生活综合楼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新河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

3)噪声:合理规划生产车间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按规范要求落实,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要求;2、危废暂存库需按规范要求落实,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晒、防渗、防风、防雨,各类危废分类收集、存放。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329—2024410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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