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22 16:52: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各有关教师:
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教师跨县市和跨系统交流的相关规定(试行)>的通知》(温教人〔2024〕14号,详见https://www.wl.gov.cn/art/2024/3/8/art_1402283_59048743.html)文件精神,请有意向调入本市的教师及时报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申请调入教师须在6月15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人事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扫描下面二维码,获取报名地址,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申请教师按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者对所填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时须将本人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业务荣誉证书、结婚证或父母户籍证明、配偶户籍证明,证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的相关聘用和岗位认定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时还须将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聘考试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另行通知
联系咨询电话: 0576-86218870
温岭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