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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潘建国个人住宅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市大溪镇沈岙村潘建国等2户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个人建房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沈岙村公告栏及大溪镇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街道平台链接→大溪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信息→通知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叶先生、尹先生
联系电话:0576-82830513、0576-89956008
联系地址:温岭市大溪镇自然资源所
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 建房户 | 在册人口 | 有效人口 | 家庭组成人员 | 现有房屋情况 | 建设位置 | 拟建套数 | 拟建层数 | 土地用途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
数量 | 面积(㎡) | 不动产权证号 | 处置情况 | 占地面积 | 带批 | 地上面积 | 地下面积 | |||||||||
1 | 潘友聪 | 4 | 4 | 本人、妻、长女、次子 | 1 | 40.0 | (2012)第10678号 | 拆除 | 沈岙村 | 1 | 3 | 住宅 | 80 | 5 | 337 | 85 |
2 | 潘建国 | 5 | 5 | 本人、妻、次子、父、母 | 1 | 66.97 | 94-15-06011号西 | 拆除 | 沈岙村 | 1 | 3 | 住宅 | 80 | 5 | 337 | 84 |
附规划定位图: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