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增等7户不动产首次(农房)登记公告 温不动产告字(2024)228号

发布日期:2024-03-18 16:57: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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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4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议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西路18号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6-86109748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
1孙明增、孙高彬、张信华温峤镇上墩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1081107214JC00086F0001000144.24平方米/168.76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面积14.04平方米
2郑珠连温峤镇大球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1081107041JC00217F0001000180.44平方米/149.85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3潘娇素坞根镇红山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1081110008JC00256F0001000155.05平方米/97.94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面积24.66平方米
4赵法正、向白梅坞根镇街头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1081110001JC00336F0001000169.29平方米/98.62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面积4.48平方米
5钟米云、钟彩领、程崇极坞根镇迴龙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1081110009JC00307F0001000166.61平方米/209.56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面积85.66平方米
6潘金如、金香娟坞根镇花溪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1081110011JC00028F0001000191平方米/273.58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面积9.4平方米
7李如才、邵苏花、李婷、李盈勇坞根镇花溪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1081110012JC00139F0001000194平方米/379.26平方米农村宅基地/住宅 另有不确权面积19.28平方米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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