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4-1027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4〕5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04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印发2024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4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联系人:周琳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电话:81625623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3月4日
2024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监测对象、环节
监测对象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主,兼顾小农户。抽检环节以农产品种植、养殖和屠宰场为主,兼顾农产品收贮等环节。
二、监测数量与品种
(一)数量
省农业农村厅对我市不定期专项、例行、监督检测批次,按照省厅要求执行。
台州市级定量抽检187批次。其中专项风险监测抽检73批次:西兰花10批次、茭白15批次、食用菌8批次、茶叶8批次、柑桔10批次、其他水果15批次。监督抽检114个批次:西(甜)瓜10批次、草莓15批次、杨梅8批次、葡萄6批次、市级“菜篮子”基地2批次,高风险蔬菜16批次、其他蔬菜18批次、禽肉禽蛋12批次、猪肉猪肝牛羊肉10批次、生鲜乳4批次、蜂蜜2批次、“台九鲜”专项11批次。台州市应急抽检另行安排。
温岭市级定量监测抽检1000批次,草莓100批次、葡萄60批次、猪肉猪肝120批次、禽肉禽蛋60批次、柑橘100批次、稻谷40批次、西(甜)瓜30批次、杨梅30批次、茶叶5批次、食用菌8批次、茭白50批次、西兰花20批次、豇豆等高风险蔬菜20批次、“浙岭农耕”授权产品43批次、其他蔬菜、水果等314批次,其中监督抽检占比二分之一以上。县级、镇(街道)快速检测批次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要求执行,其中使用胶体金农残检测技术开展检测批次达到2500批次,开展畜禽“瘦肉精”专项检测1250批次,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快速检测任务见附表。
(二)品种
1、蔬菜水果产品。
监测的蔬菜水果产品为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种类,蔬菜产品主要包括芸薹属类(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菜薹)、叶菜类(蕹菜、大白菜、叶用莴苣、普通白菜、芹菜、油麦菜、菠菜、苋菜、茼蒿、空心菜)、豆类(豇豆、菜豆、菜用大豆)、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瓜类(黄瓜、苦瓜、冬瓜、南瓜、瓠瓜、丝瓜、西葫芦)、鳞茎类(韭菜、洋葱、葱、大蒜)、根茎和薯芋类(白萝卜、胡萝卜、姜、马铃薯、芋艿)、水生蔬菜(茭白、莲藕)和茎类(芦笋、莴笋)等9大类;水果产品主要包括柑橘、杨梅、葡萄、草莓、西(甜)瓜、梨、桃、枇杷、果蔗、火龙果、猕猴桃、蓝莓等。
2、畜禽产品。
监测的畜禽产品主要包括猪尿、猪肝、猪(牛、羊)肉、禽肉、禽蛋、生鲜乳、蜂蜜等。
3、其他
监测其他产品主要是粮油产品(稻谷、玉米等),茶叶(以春茶为主,兼顾秋茶),中药材(铁皮石斛、三叶青、覆盆子等),食用菌(双孢蘑菇、秀珍菇等)。
三、抽样要求与检测依据
(一)抽样要求
蔬菜水果产品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抽样方法》(NY/T 789-2004)执行,畜禽产品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执行,稻谷按照《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1-1985)或《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2部分:粮油》(NY/T 5344.2-2006)执行,茶叶抽样按《茶取样》(GB/T 8302-2013)执行,茶叶采样按《茶取样》(GB/T 8302-2013)执行。
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要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消费及管理水平。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两区”生产基地,以及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基地和“一标一品”生产基地内抽样。抽样过程中,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生产主体,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不抽,做到样品可追溯。对于被抽查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抽样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规定,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二)检测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标准)
检测项目包括农兽药、生物毒素、食源性激素、重金属参数、环境污染物、营养物质等。检测方法及判定限量值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农业部公告第2583号、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及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等,无判定限量标准的检测项目给出测定数值。若国家发布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判定。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该产品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蔬菜、水果快速测定(农残酶抑制率法-显色法)依照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执行。
“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快速定性检测参照NY/T 933-2005 尿液中盐酸克仑特罗的测定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执行。
四、检测(抽样)单位及要求
定量监测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抽样送检,市畜牧兽医所配合抽检畜禽产品。定量检测承检机构依据相关程序公开招标确定。
定性监测由各镇(街道)农产品检测室承担检测。检测批次、结果上传至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要求:
1、监测对象要做到“三个必抽”、“三个全覆盖”,即信用评价 C 级以下的必抽、近三年监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主体必抽、监管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必抽,县级以上三类主体抽检全覆盖、绿色优质农产品抽检全覆盖、市级“菜篮子”基地,温岭市保障型蔬菜基地和“台九鲜”“浙岭农耕”授权初级农产品抽检全覆盖。对带证农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或监测检查,提高样品可溯源比例。
2、各镇(街道)要充分保障农产品检测室检测员、检测设备和监测经费配备,向社会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3、各镇(街道)检测室按计划及时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并上传检测数据,发现不合格批次及时上报。每季度填写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快速检测季度报表,并于4月2日、7月2日、10月8日、12月31日前报送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1.2024年温岭市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快速检测计划表
2.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快速检测季度
报表
附件1
2024年温岭市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快速检测计划表
单位:批次
镇(街道) | 快速检测方法/项目 | 合计 | ||
农残酶抑制率法 | 胶体金检测法 | “瘦肉精”等违禁药物 | ||
太 平 | 220 | 80 | 300 | |
城 东 | 250 | 100 | 350 | |
城 西 | 220 | 80 | 300 | |
城 北 | 220 | 80 | 300 | |
横 峰 | 220 | 80 | 300 | |
泽 国 | 400 | 200 | 50 | 650 |
大 溪 | 400 | 200 | 100 | 700 |
松 门 | 400 | 200 | 50 | 650 |
箬 横 | 450 | 200 | 300 | 950 |
新 河 | 450 | 200 | 50 | 700 |
石 塘 | 220 | 80 | 50 | 350 |
滨 海 | 450 | 200 | 300 | 950 |
温 峤 | 400 | 200 | 100 | 700 |
城 南 | 400 | 200 | 100 | 700 |
石桥头 | 400 | 200 | 50 | 650 |
坞 根 | 400 | 200 | 100 | 700 |
合 计 | 5500 | 2500 | 1250 | 9250 |
附件2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快速检测季度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第( )季度
定性检测 | 隐患分析/ 存在问题 | |||||||||||||||
产品 | 蔬菜 | 水果 | 其他 | |||||||||||||
豇豆 | 四季豆 | 韭菜 | 芹菜 | 其他 蔬菜 | 草莓 | 杨梅 | 葡萄 | 西甜瓜 | 柑桔 | 其他 水果 | ||||||
检测 批次 | ||||||||||||||||
合格 批次 | ||||||||||||||||
合格 率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