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计划总结

关于印发《2024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5 09:45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24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34

 

 

2024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4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和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四个最严”,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总目标,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两手抓,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标准、监管、信用、社会共治和应急管理五大体系,逐步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治理格局,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4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位稳定。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地产农产品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产地环境管理、投入品使用、检验监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预警应急、信用管理、社会共治等监管制度健全,肥药两制、绿色防控、生产过程管控、合格证管理等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镇(街道)监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健全,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有效运转。

(四)农产品品牌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体系日趋完善,品牌知名度、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率,增加绿色食品认证数,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7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

1.推动监管体系常态化运行,着力提升监管能力。推进市、镇(街道)、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常态化运行。市农水局与各镇(街道)签订本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各镇(街道)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网格员和协管员名单,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责任、机制、经费落实到位。镇(街道)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正常运行,推进胶体金检测技术应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进度有序。分批开展市、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和协管员培训。

2.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规模生产主体全面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上市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面落实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全面落实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等,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

3.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行动。完善“亮牌”管理制度,制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字样、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健全对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字样和标识的管理。实施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参展商品“亮牌”宣传。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户外宣传,积极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生产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等的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牌、展示板、公告栏,展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称号,提醒主体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安全。

(二)全程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1.严把源头治理预控关。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修复工作,科学合理调整种养殖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力度。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有效的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严格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健全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进一步推进“肥药两制”示范农资店创建,推动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继续巩固限用农药全面退市。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加强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

2.严把生产过程管控关。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等技术,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确保化肥农药单位面积使用零增长,推广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建立健全“浙岭农耕”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优质生产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地方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推广和标准化“五园两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人员联结挂钩服务机制,农业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严把产品准出监控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监测范围覆盖所有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的规模主体和批发、农贸市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升级检测仪器,积极应用胶体金检测技术。全市年度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1000批次,定性检测不少于8000批次。鼓励支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配备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检。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凭证上市”,规模生产主体应用合格证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广实施“从田头到餐桌”全产业链全闭环追溯管理,进一步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衔接。

4.全面推动合格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主体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一是强化合格证管理影响。将合格证使用作为对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主体的项目扶持、品牌认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与食药部门对接,建立以合格证、追溯码、“三品一标”等标识为载体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构建食用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力求食用农产品上市能提供或加贴合格证,凭合格证等标识入市。二是强化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将部分规模化程度高、带动性强的合作社、生产企业或家庭农场作为示范,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宣传发动,对镇(街道)监管人员进行培训,镇(街道)要对生产主体进行培训,层层递进开展合格证管理业务培训。三是增加自助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设备,完成主要农业镇农业服务中心的设备架设,方便农户自行打印,并做好技术指导、设备维护和耗材更换工作。四是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全力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行动。以“绿剑”系列执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畜牧投入品专项执法行动等为抓手,持续保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2.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各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豇豆、禽蛋等重点产品,组织实施“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彻底根治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深入实施检打联动,提高监管发现问题立案转化率。及时移送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的案件,确保应移尽移,移送率达100%。

(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1.全面提升风险隐患治理水平。建立实施问题导向的抽样检验制度,提高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建立健全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和监测结果分析会商、产业预警机制,实施风险、问题全闭环治理,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

2.建立健全农业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公安刑事侦查“三安”联动机制,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做到“一地发现、全市联打”,提高农业执法效率和执法震慑力。

3.创新推进“阳光农安”智慧监管。加快智能监管系统开发应用,将投入品监管、生产监控、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监管预警等功能全部纳入系统平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治。依托智慧监管APP、手持执法记录仪和移动巡检箱等设施设备,强化掌上监管和数字赋能,实现实时监管和风险预警,提升监管效能。引导有条件的规模主体建立内部追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生产行为。加强农资监管数字化管理,加快普及“扫码”等农资购销信息化技术,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电子购销台账并联网管控。

4.培优升级品牌新动能。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推动规模主体开展农产品绿色认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证后监管,健全退出机制。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培育壮大“浙岭农耕”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特色区域品牌,做大做强企业自主品牌,完善农产品品牌创建、管理和优质优价机制,提升农产品品牌强农提质能力。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市、镇(街道)二级监管机构和市、镇(街道)、村三级监管队伍,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和全网覆盖。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要求,开展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提升建设。依托乡村治理网格员体系和村务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协管员队伍,在现代农业园区等生产基地密集区域探索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

2.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规模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和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失信行为档案记录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产业扶持政策联动管理机制,限制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生产主体参与评优评先、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3.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组建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机制,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

4.健全社会共治体系。构建政府、生产主体、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社会大众参与的多元化社会共治体系。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探索建立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企业承诺质量、政府监管履职、社会保险防范”社会共治机制。倡导行业自律,鼓励支持各类农业行业协会、农合联等制定出台行约行规、自律规范等,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3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