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温岭市教育局 > 通知公告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设立公示

2024-03-01 16:17:50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分享到:

根据《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业务手册(2022年版)》、《台州市中小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审核通过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申办类型

培训项目

地址

从业人员数

法定代表人

机构行政负责人

1

温岭市小虫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

西画

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301号、303-1号(一楼)

6人

徐伟民

李昆瑞


温岭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