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05 11:39: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滨海镇 2024-12-01、02、03地块(金清大港(滨海段)水质保障与水生态修 复项目)建设项目,拟征收五联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心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滨海镇五联新村、决心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0.1840公顷(具体 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 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 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 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 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 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 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