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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5 15:46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无欠薪”领域矛盾纠纷治理体系,进一步守牢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的底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平安温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责任感

根治欠薪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欠办)市级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刻认识我市工程建设、鞋业领域涉薪矛盾纠纷多发,源头治理难等问题,切实提高根治欠薪工作的责任感;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做到降增量、去存量、防变量,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推动涉薪矛盾纠纷标本兼治

(一)进一步强化源头防范处置。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深化根治欠薪与“141”基层治理体系贯通融合,进一步完善“无欠薪”领域矛盾纠纷治理体系;要定人定责,及时接收“一体化”平台流转的欠薪线索件,严格落实“137”闭环处置、“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各渠道涉薪纠纷;要加大内部办线间的统筹协调,发挥各办线职能优势,集中力量攻坚处置;要加大基层治欠力量,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涉薪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涉薪投诉总量居前五的,要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人员,确保投诉及时有效化解在一线;要加强劳动保障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等队伍建设,切实强化日常风险监测和防范;要加大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村(社)调解委员会、乡贤调解组织、网格员等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劳动纠纷调解参与度,及时有效化解涉薪矛盾纠纷。

(二)进一步落实落细长效制度。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治源行动,推动工程项目分账管理、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维权告示(以下简称六项制度)等制度落实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批样板项目。加强“安薪在线”和“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应用,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人工费用拨付、考勤发薪匹配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并及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等责任主体落实整改举措,限期整改到位。行业主管及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清单,对日常检查、投诉举报和线上监测发现的欠薪问题和隐患风险要认真跟踪督办、逐项整治、限时销号。

(三)进一步开展涉薪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欠办市级成员单位要结合线上线下掌握的隐患信息,定期将本辖区、本行业内欠薪投诉多的用人单位,六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由央企国企施工的工程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限时整改,做到规范一个,清单销号一件;对难以解决的重大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要带头包案,专题研究解决。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探索建立鞋业企业欠薪隐患预警机制,将鞋企纳入浙江省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指导督促鞋企切实加强劳动用工规范管理,有效减少劳动纠纷投诉量。

(四)进一步强化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人力社保、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责任单位要全方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安薪码”“共治码”等维权渠道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实现“投诉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对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或重大舆情,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快速稳妥平息事态,并按规定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网络舆情平台监测到的舆情事件,市委宣传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流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处置,同时抄送市人力社保部门。

(五)进一步健全涉薪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联动机制。人力社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健全联络员和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查处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行为。人力社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案情重大或情况紧急的,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适时提前介入处置;对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人力社保部门移送的案件要及时审查,按时作出立案决定;对需补充材料的,应及时说明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人力社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情的研究探讨,重点围绕套取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等案件性质认定问题,开展专案会商。

三、加强重点领域机制建设,推动欠薪线索件数量下降

(一)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审核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无欠薪审核工作,建立工程项目验收工资足额支付审核机制。人力社保与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欠薪隐患进行联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农民工维权提醒短信发送工作,并在工程验收阶段进行一次提醒全覆盖,开展系统性涉薪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存在重大欠薪隐患的项目,人力社保与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联合工作组,积极采取集中接访、进驻处置等工作举措,确保有效消除重大风险。

(二)健全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线索“分流交办”机制。严格按照“分类分流、合力处置”工作原则,国家和省平台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线索件由人力社保部门经“一体化”平台流转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开展办理,并按时在平台上做好办结反馈工作;经处理一时无法有效解决的,将线索件反馈至市防欠办,由市防欠办牵头,多部门合力处置。

(三)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联动工作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无欠薪”工作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及时采集信用信息数据,建立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市防欠办要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工程建设领域涉薪违法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等情况,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予以信用考核扣分,定期公布。

(四)实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一案双查”机制。人力社保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欠薪违法问题的打击和专项整治力度,重点突出欠薪投诉多发的工程项目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围绕欠薪违法行为和市场秩序源头问题,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即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立案查处欠薪违法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查办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对因结算争议引发的欠薪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核处过程中发现有违法问题的,应及时移交人力社保部门立案查处。

四、强化组织保障,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一)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负责本辖区涉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本领域涉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工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落实工作,根据职责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深化日常考核督办。根治欠薪工作“安薪指数”、欠薪线索化解率等指标已纳入上级对我市相关考核范畴,市防欠办要加大督查督导力度,通过实地抽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欠办市级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定期通报晾晒;要将根治欠薪工作实绩与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年度考核评优相挂钩。

(三)严肃组织追责问责。市防欠办要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根治欠薪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开展专项督导,必要时组织约谈;对根治欠薪工作不配合、不落实、不作为的,抄送市纪委监委;对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的,将进行倒查,予以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