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29 18:24: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地区管理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横峰街
道2024-05-06、07、08、09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后洋村股份经济合 作社、方家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莞渭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塘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横峰街道后洋村、方家洋村、莞渭陈村、西塘村农民集体所有土 地约5.873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 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横峰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 地权属、地类、面积, 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 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 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 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 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