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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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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为,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起草了《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方式:690548946@qq.com。 2.信函邮寄方式:温岭市体育场路518号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邮编317500)。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基准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 联系人:林子博 联系电话:0576-86229921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征求意见稿).xlsx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城乡规划方面).docx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