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06 18:46: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东部所
申请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我局已于2024年12月4日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将该项目用地许可内容予以批后公布。具体内容可到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室查询。
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环龙门湖科创带EOD模式中沙河绿廊修复工程(地块02) |
建设位置 | 温岭市东部新区南区 |
用地性质 | 公园绿地用地 |
用地面积 | 2143平方米 |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