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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关于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4-12-05 15:49 信息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

为了保护温岭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产业经营的商业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集团)实际,特制定以下关于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

一、竞业禁止的含义: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限制并禁止员工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二、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

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为中心(集团)全体员工。

三、竞业禁止的要求:

1.中心(集团)员工不得开设或参与开设公司从事与集团业务相关的经营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活动、拍摄、技术研发等。

2.中心(集团)员工不得动用中心(集团)设备、组织单位人员参与上述项目,不得私自将因职务行为产生的视听、图片、文字、设计等素材提供第三方使用特别是商业使用。

3.不管是否在竞业禁止期内,中心(集团)员工都需保护其在中心(集团)任职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软件架构、客户资料、内部文档等敏感信息。

四、竞业禁止的具体内容:

目前中心(集团)需要竞业禁止的具体内容为:

1.拍摄制作类:图片、视频拍摄制作

2.设计制作类:图片设计、LOGO设计、空间设计、动画制作

3.策划执行类:各类活动、庆典的策划与执行

4.新媒体运营类:微信公众号、小红书、抖音代运营

5.培训运营类:培训、研学类业务

6.技术研发类:与中心(集团)业务相关的程序开发、软件开发、数据维护等业务

7.网络工程类:有线电视预埋工程;有线电视上改下、迁建、改造等工程

根据中心(集团)业务发展情况,竞业禁止内容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中心(集团)所有。

五、违反竞业禁止的处罚:

1.如果中心(集团)员工违反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中心(集团)所有,中心(集团)可进一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赔偿。

2.中心(集团)员工违反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规定2024111日起行。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     温岭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24930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