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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温岭市吉裕水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5 15:39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城南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42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2号)和《关于下达温岭市吉裕水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任务的通知》(温农水〔2024〕83号)等文件精神,由浙江吉裕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原台州市吉裕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承担的温岭市吉裕水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市级验收,项目实际完成投资992.29万元,应补助资金4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300万元,温岭市级财政补助150万元。现拨付补助资金450万元,资金由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直接拨付至浙江吉裕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请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双强”项目运行管理,发挥项目示范作用。

附件:温岭市吉裕水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温岭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温岭市吉裕水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所在镇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计划投资额

实际完成投资

拟补助资金

应补助资金

拨付资金

省补助

温岭补助

小计

省补助

温岭补助

小计

省补助

温岭补助

小计

城南镇

温岭市吉裕水产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建设

浙江吉裕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910

992.29

300

150

450

300

150

450

300

150

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