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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31 10:34 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一、背景:为加强和规范温岭市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二、依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3]5号)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3〕20号)三、主要内容: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商贸主体招引培育

2.商贸品质提升

3.鼓励汽车消费

4.鼓励发展预制菜产业

5.鼓励首店品牌发展

6.支持商贸设施建设

7.鼓励高品质步行街(商业特色街)建设

8.鼓励智慧商圈建设

9.鼓励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

10.鼓励“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11.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展会

12.支持举办品牌展会

13.支持举办产业展会

14.支持举办新兴展会

15.鼓励开展节庆促销活动

16.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

17.支持直播基础设施建设

18.支持引育优质MCN机构

19.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20.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21.鼓励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22.鼓励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培育

23.加大电商氛围营造

24.支持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发展

25.支持低价值物回收

26.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做大做强

27.鼓励回收龙头企业培育

四、注意事项:资金竞争分配的几个原则:(1)规范管理优先原则,(2)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原则,(3)双限原则,(4)产出绩效限制原则

五、资金补助方式:部门每年定期组织申报、企业根据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六、适用对象:一般为温岭市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

七、新旧政策对比:增加了三个原则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原则:申报当月社保参保不达标的奖励暂缓兑现,经提醒两个月内仍未整改的,不再兑现(“政策奖励类”除外)。

(2)双限原则:当年度申报的奖补超过预算切块限额的,根据商务部门提出的其他竞争分配方案兑现。

(3)产出绩效限制原则:本政策中支持的对“(一)商贸主体招引培育(招商引贸、电子商务企业、新增纳统、工业企业分离新设立批发零售企业除外);(三)鼓励汽车消费(二手车转经销除外);(二十六)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做大做强”三个条款所涉补助、奖励金额受企业产出绩效限制

八、关键词解释:双限原则:年度政策奖补总额受预算切块限制,超出则根据商务部门提出的其他竞争分配方案兑现。

九、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岭市财政局企业科  0576-86086586


温岭市商务局办公室  0576-8610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