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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31 10:29 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

一、背景:为加强和规范温岭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二、依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3〕5号)及《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4〕4号)

三、主要内容: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2.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3. 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4.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

5. 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

四、注意事项:资金竞争分配的几个原则:(1)规范管理优先原则,(2)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原则,(3)双限原则,(4)产出绩效限制原则,(5)亩均绩效优先原则

五、资金补助方式:部门每年定期组织申报、企业根据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六、适用对象:一般为在温岭市范围内依法经营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七、新旧政策对比:增加了三个原则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原则:申报当月社保参保不达标的奖励暂缓兑现,经提醒两个月内仍未整改的,不再兑现(“政策奖励类”除外)。

(2)双限原则:当年度申报的奖补超过预算切块限额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其他竞争分配方案兑现。

(3)产出绩效限制原则:本政策中支持的对企业的财政补助、奖励(荣誉类奖励除外)受企业产出绩效限制

八、关键词解释:双限原则:年度政策奖补总额受预算切块限制,超出则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其他竞争分配方案兑现。

九、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岭市财政局企业科  0576-86086586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科  0576-8610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