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背景:为加强和规范温岭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温岭市科技发展专项激励资金的管理
二、依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3〕5号)、《温岭市坚持创新制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2022〕7号)
三、主要内容:
1.荣誉性政策项目:
(1)国家、省级、台州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奖励;
(2)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奖励;
(3)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奖励;
(4)省级企业研究院认定奖励;
(5)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奖励;
(6)省级、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认定奖励;
(7)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认定奖励;
(8)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奖励;
(9)省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认定奖励;
(10)台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奖励;
(11)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
(12)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备案奖励;
(13)省级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奖励;
(14)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奖励;
(1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16)省级企业海外研发机构认定奖励;
(17)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奖励;
(18)省级海外创新孵化中心认定奖励;
(19)省级国际联合实验室认定奖励;
(20)省级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奖励;
(21)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配套资金支持;
(22)获国家、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
2.扶持类政策项目:
(1)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设备购置补助;
(2)企业异地研发机构补助;
(3)企业研发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科技成长培育库企业);
(4)企业科技项目人才年薪补助;
(5)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
(6)温岭市“揭榜挂帅”重点研发项目补助;
(7)温岭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补助;
(8)中小微型科技企业贷款贴息补助。
3.平台类政策项目:
(1)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租金补贴、启动资金资助、绩效考核奖励。
(2)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年度绩效评价奖励。
(3)科技企业孵化器启动资金支持;
(4)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运营奖励;
(5)省创新联合体资金支持;
(6)科技创新券。
四、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依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含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市外高校院所等单位)、与科技相关的社会团体
五:注意事项:资金分配坚持以下原则:①规范管理优先原则②亩均绩效优先原则③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原则 ④双限原则⑤产出绩效限制原则
六:资金补助方式:部门每年定期组织申报、企业根据要求填写相关材料
七、新旧政策对比:增加了三个原则
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原则:申报当月社保参保不达标的奖励暂缓兑现,经提醒两个月内仍未整改的,不再兑现(“荣誉性政策项目”、“平台类政策项目”除外)。
②双限原则:当年度申报的奖补超过限额的,根据市科技局提出的竞争分配方案兑现。
③产出绩效限制原则:对同时在《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3〕5号)中载明的,属于“非荣誉性政策项目“,奖补资金受企业当年产出绩效限制。
八、关键词解释: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合作,通常指以企业为技术需求方与以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为技术供给方之间的合作
九、解读机关:温岭市财政局企业科
温岭市科学与技术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 0576-86086586 0576-8612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