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告20241220

发布日期:2024-12-20 15:28: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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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我局审批同意,现将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的相关事项予以公,具体内容见附件。公告时间为七天( 20241220日至 20241226),公告结束后3天内可报名摇号销售

    

举报电话:0576—86143647、86143627(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20

注:以下公示后的房屋,如已办理预告或按揭预告的,请先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


申请合同撤销备案汇总表


序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撤销原因

撤销报名途径

01

玖珑和玺琅樾府21幢1201室

林*娜

换房至16901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华路和五洋路交叉口玖珑和玺销售中心

电话:0576-86229999

02

玖珑和玺琅樾府21幢2001室

林*福、林*清

换房至16701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城西街道中华路和五洋路交叉口玖珑和玺销售中心

电话:0576-86229999

03

峰华苑12幢704室

梁*

因不符合银行按揭要求,协商退房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岭市大溪镇德明东路与南嵩路交叉口,峰华苑2号楼商铺

电话:0576-8627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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